2012年某县被确定为国家级贫困县,在政府网站上发布“特大喜讯”,祝贺成为国家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对此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直言自己非常“愤怒”。这个习近平新书《做焦裕禄式的县委书记》中披露的细节,日前引发舆论聚焦。
实质上,媒体此前就曾报道,习近平在考察贫困村时对“扶贫款被截留挪用”之怒。对把戴上贫困县“帽子”当特大喜讯的愤怒,也与之相沿——都指向了对扶贫工作中存在的错位的强烈不满。而总书记之怒,跟民众的心绪相通:毕竟,“喜”获贫困县头衔尤显病态,不是“安贫”,而是瞄准其背后所捆绑的政策优惠和拨款资源。在落实上,它们往往并非都能转化为扶贫成果,而很可能被用于更易出“政绩”的领域。这是同一问题的一体两面。
而要消除这类病态景象,要端正县域治理者的执政态度,更需要在扶贫机制和贫困县评价机制上,作出相应的防范改进。“喜”获贫困县名号,其实也是扶贫机制缺陷的投射——比如以市县一级作为扶贫拨款的承接单位,就与新形势下的精准扶贫之需不合,而当下的扶贫,是确保扶贫治理资源和措施直面具体家庭和人的扶贫。
不少地方争当“贫困县”头衔,说明中央政策和财政对贫困县的倾斜力度不小,关键是基层落实上如何确保效率。而要确保脱贫成果最大化,提高基层治理的政府效能是重要路径。可现实中,有些贫困县最漂亮的反倒是政府办公楼,这也说明,一些地方的贫困与公共财政分配偏倚和效率偏差是分不开的。
一些地方主政者缺乏对于本地实际情况的勘察,而习惯“照搬照抄”忽视民众意愿,到头来不仅浪费了有限的扶贫资源,也割裂了扶贫与贫困人口的关系。比如,当前一些极端贫困地区交通、文化滞后,要改善这些,需要主政者“功成不必在我”的心态,方能确保做到实处、惠及长远;又如一些偏远地区的教育过于落后,贫困代际传递严重,没有对基础教育的持续投入,扶贫就难说抓到“主要矛盾”。
今年初,中央发文要求对农村贫困地区的考核淡化GDP目标,把提高贫困人口生活水平和减少贫困人口数量作为主要指标,这是对过去GDP至上观念的顶层纠偏,利于扶贫工作能够“沉得下去”。同时要求要建立贫困县退出机制,也是为降低一些地方对于“贫困县”帽子的依赖,确保扶贫资源用到刀刃上。这些也是对以往易引众怒的扶贫痼疾的矫枉。
但在此基础上,贫困县的评价机制还有必要作出更精准安排,扶贫政策的优惠范围可进一步缩小,如落实到镇、村,以规避一些地方习惯将扶贫资源优先投到城区的开发上,而剥夺最贫困者的扶贫利益。
今年以来,扶贫攻坚已是多次被置于中央的政策议题框架下,习近平对“喜”获贫困县的愤怒,也指出了扶贫攻坚的方向。而要衡量扶贫工作的扎实程度,不再出现令人愤怒的争当“贫困县”的现象当是一个重要标准。要实现这一点,在扶贫观念机制与贫困县的评价机制上,都亟须改进,扶贫资源投放越精准严格,贫困地区评价体系越科学,扶贫之“怒”也会更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