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人:杨华彬 台湾工业新城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前言
近年来,河北省永清经济开发区在发展园区经济中,着眼统筹城乡发展,探索以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方式,进行土地股份制改造,在全国首开土地托管模式(又称“土地银行”),对村集体土地进行统一托管,以实现土地资本化、资本股份化、收益长期化、利益共同化。正是这种新的“土地银行”托管模式,让农民站在了园区发展的“航船”上,破解了一定的发展难题,既有利于园区经济发展,也维护了农民的土地权益,确保了农民长远生计的保障,形成互惠互赢的新的园区发展思路。自2011年11月试行该模式以来,累计托管土地14008亩,为开发区的经营发展提供了基础支撑;同时,园区农民人均纯收入较2010年实施土地托管之前呈现出稳定增长的态势。该模式取得的成绩得到了国土部领导及有关专家的充分肯定,新华社、国土资源报等新闻媒体先后对“土地银行”的托管模式进行了深度报道,并受到河北省委、省政府多位领导的关注与肯定。
背景及起因
发展之需,园区建设亟待破解“四难”
永清经济开发区原为永清县台湾工业新城,是全省首批省级工业聚集区,作为北京南城的延伸带,具备承接北京产业,特别是服装加工业转移的独特区位优势。开发区地处历史上的永定河泛区,沙荒地多,人均占有耕地较多,农田基础设施落后,土地经营效益差,农民收入低。如何把区位优势利用好,把农民问题解决好,是园区开发建设中最现实的问题,具体实施中,最突出的是“四难”。
一是入园项目“征地难”。搞园区、上项目,不可避免要征占纳入园区发展规划的农村集体土地。由于缺乏相应的利益共同点,村民往往在土地征占前采取各种办法设置障碍、要求提高补偿。园区成立之初,一度因为征地难、征地慢,步履维艰,好的规划和项目难以落地。2009年实行征地区片价后,由征地补偿标准问题引发的争议大幅下降,但由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引发的纠纷相对上升。一些农民在征地前抢栽抢种、漫天要价,经常难以达成补偿协议,再加上办理征地和农地转用手续审批周期较长,一些项目要么因为征地时间过长错失良机,要么因为未批先用、边报边用等违法用地行为引发群众上访。
二是失地农民“保障难”。目前,在征地中主要实行一次性货币补偿,这一做法一时省了事,但也带来一些潜在的矛盾和问题,一些农民在失去土地的同时,也失去了长期、稳定的经济来源。由于不善理财,甚至在一夜“暴富”后肆意挥霍,一些农民很容易在短期内将征地补偿款“花光用尽”,加之缺乏足够的技术技能,单靠社保及打工无法保证家庭的长远生计。一些农民在征地补偿款消耗殆尽后,成为无土地、无工作、无社保的“三无”农民。一些人在生活无着落后又以地价上涨快、征地补偿低为由,继续向开发区或用地企业索要补偿,使征地区域成为社会矛盾集中的多发领域。
三是前期开发“融资难”。建设初期,园区需要大量的前期投入,既要为园区的路电水讯等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大量建设资金,又要向失地村民支付可观的土地征占费用,无论是以政府为主的模式,还是以园区及开发商为主的模式,在项目尚未到位、效益尚未产生的情况下都会面临很大的融资压力。与此同时,农民获得征地补偿款后,往往缺乏有效投资渠道,形成事实上的资金闲置,并随着时间推移和物价上涨带来资金贬值损失,难以充分发挥对农民长远生计的保障作用。园区建设资金紧张与农民补偿资金闲置并存,成为很多园区发展中普遍存在的问题。
四是以城带乡“统筹难”。以工补农、以城带乡是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路径,而现行征地模式容易使农民在园区发展中成为“失落者”,在获得征地补偿金后便与原有的土地失去关联,与园区发展失去关联。一些农民失去土地后,在城镇化、工业化进程中被边缘化,面临“失地”又“失利”的双重失落,既无法享受土地带来的政策红利,也无法享受在原有土地上园区发展带来的红利,成为没有市民特色的“市民”和没有土地的“农民”。农民和园区在土地利益上的“此消彼长”,极易导致区内农民与园区、企业感情的“隔绝对立”,不利于园区持续发展,不利于城乡统筹发展,由此还可能带来一些隐性的社会问题。
主要做法
2011年11月,永清县在台湾工业新城探索了土地“托管模式”。其主要做法是:组建企业性质的土地托管中心(也叫“土地银行”),在依法、自愿、协商、有偿的基础上,规划区内的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价入股土地托管中心,由土地托管中心对规划区内的土地统一经营,入股的农民按年领取股息及约定福利。
具体方法及成效
一是“资产”变“资本”,农民收益无忧虑。把农民赖以生存的土地这一有形资产,变成农民长期收益的资本,是永清开发区观念创新和机制创新的结果,在实际操作中实现了三步走。
第一步:以地入股,群众成股东。规划区内的农民(村集体)在依法、自愿、协商、有偿的基础上,以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价入股土地银行,签订土地托管协议,首次签订土地托管协议的期限为5年,托管期间进行土地征收,依法履行征地手续。5年后,按照农民意愿,可一次性提取全部本金,也可按照等价有偿、统一经营、收益保底的原则,将土地托管股权按一定比例折算成商业用途房产,作为入股农民的资产,确保其收入实现稳定提高、利益得到长期保障。
第二步:核定收益,土地成资本。在全面评估托管土地使用价值的基础上,农民承包经营的土地参照省制定的统一征地区片价标准(永清县3.2万元/亩)作价入股,按每年7%的利息支付股息,年底集中结算。股息分配方式参照省制定的征地补偿费分配办法,80%归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民,远远高于当地种植农作物的年均纯收入300—500元/亩的水平;20%归村集体经济组织,用于公益事业和村民福利。截至2014年底,开发区土地银行累计发放股息6000多万元。
第三步:转移就业,农民成市民。由于永清县处于永定河泛区,农民人均耕地较多,但经营收入低、效益差,通过土地托管,农民不仅可以每年获得可观的股息和相应的福利补贴,还可以安心外出打工挣钱。据统计,实行土地托管后,开发区所辖6个行政村外出务工1600余人,占总人口的28%;其中在开发区从事保安、绿化、商务等工作的1100余人,占外出务工人员的68%;为开发区搞工程建设、配套服务的个体工商户就有170个。目前,总面积18万平方米的新民居建设工程——新天地社区一期工程已经完工,入住农民560户;二期工程已开工建设,计划2015年底完工,可入住农民588户,为农民向市民转变进一步创造了条件。
二是“征地”变“托管”,项目落地无障碍。永清开发区打破以往企业用地单纯以征为主的传统做法,探索“先储后征”的新模式,使项目落地没有了“拦路虎”,没有了后顾之忧。这主要得益于他们的“三个妙招”:
第一招:依法托管,收益有保障。为保证土地托管制度顺利实施,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成立了永清县宝岛土地托管中心(也称宝岛“土地银行”),按照“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的模式动作,负责签订《托管协议》、股权流转、经营管理托管土地、发放福利等相关业务,先后制定出台《永清县宝岛土地托管中心托管股权管理办法》、《土地托管中心托管土地经营管理实施办法》、《托管股权与商业物业置换办法》三个 “基本法”,给农民获得长期稳定的土地收益吃了“定心丸”。土地托管模式实施以来,已累计托管土地14008亩,为开发区后续经营发展提供了基础支撑。
第二招:福利普惠,生计有保障。开发区坚持惠己更惠民的开发理念,对土地托管以后的农民实行普惠的福利政策,16周岁以下人员每人每月可享受80元补助;男60周岁、女55周岁以上人员每人每月可享受100元补助;丧失劳动能力的重残人员每人每月可享受150元补助;一次性高考奖励,本科每人5000元、专科每人3000元。截至2014年6月底,开发区为农民累计发放福利864多万元,使长远生计得到基本保障。
第三招:储地充足,建设有保障。永清开发区自成立以来,共引进千万元以上项目720个,总投资860亿元,建成投产项目18个,在建项目40个,而且有14008亩的托管土地作保障,只要有好项目即可按照既定规划设计顺利落地,这已成为永清开发区实现跨越发展的后发优势。2014年4月,廊坊市政府分别与北京市西城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签订合作框架协议,确定永清经开区为北京动物园服装批发市场转型升级承接地,并在永清经开区合作建设北京亦庄·永清产业园。预计到2020年,园区入驻企业将达到1000家,从业人员超过20万人,主营业务收入1500亿元以上,税收50亿元以上。
三是“粗放”变“集约”,土地利用无盲区。我国实行土地承包以来,分散经营、用地粗放、效益低下等问题,是农民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近年来越来越摆上各级党委政府的议事日程。在寻求土地打包集约利用上,永清开发区打出了“三张好牌”。
第一张牌,统筹规划,资源配置更科学。进入托管的土地均符合永清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园区建设统一规划,解决了私搭乱建、滥用耕地和粗放利用土地等问题。园区按照“产城融合发展、城乡统筹发展、企业共同发展”的原则进行统筹规划,一期规划面积7.59平方公里,划分为行政商务区、总部大道、空港服务基地、传统产业区、北方冠捷现代物流园、台湾花卉博览园、浙商新城、京南植物园八大板块。以“北京南城、台湾新城”为发展定位,以“中国服装之都、京南宜居名城”为发展目标,永清在实现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三化”同步上走出了可喜的一步。特别是,永清紧紧抓住京津冀协同发展这一难得的历史性机遇,充分发挥离北京近的独特区位优势,着力做好首都城市功能的拓展、生产要素的辐射、产业转移的承接等各种准备,目前已经与北京达成多种同步发展框架协议。正在建设的浙商新城项目规划用地20000亩,总投资300亿元,分浙商服装城、浙商商贸城、品牌企业总部、浙商理想城、浙商旅游休闲城五期建设,全部建成后,年可实现营业收入1300亿元以上,吸收就业机会10万人以上,目前已正式签约的入区服装企业613家,首期16栋服装厂房已开工,一期30家服装企业已开工建设。
第二张牌,统一管理,土地收益更可靠。为加强托管土地的统一管理,开发区统一制定了管理办法和相关规章制度,对股权托管和土地经营管理作出明确规定;专门成立托管中心理事会,理事由托管土地的农民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经济开发区和宝岛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推举产生。凡托管土地经营权的村街,都可根据托管股权的总额情况推举1—2名理事,保证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管理权。土地进入托管程序后,坚持划定一条红线,在未正式办理征地和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前,不改变土地用途和现状,杜绝非法用地、违规占地、土地撂荒。坚持拓宽一条渠道,采取发展规模农业、高效农业等方式,做到地尽其用,最大限度提高土地效益。坚持加上一层保险,在严格遵守有关政策、定期开展自查的基础上,自觉主动接受国土资源部门的监管,避免出现违法违规用地行为。
第三张牌,集中开发,经营效益更可观。永清开发区充分利用现有土地进行集中开发,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日臻完善,已初步形成“三纵九横”路网格局。北京公交车在园区内设有总站,综合行政服务中心已投入使用,中小企业孵化项目首批11栋小型总部已经建成。作为浙商新城首期的服装新城项目,占地8000余亩,计划投资100亿元,主要承接北京南城10000家服装企业外迁,并引进长三角、珠三角、港澳台及世界名牌服装企业落户。以服装产业为龙头,把传统的服装加工制造向上游的产品研发、技术专利、金融服务等延伸,向下游的品牌构建、渠道建设、物流配送等拓展,形成集服装生产、研发、展示、销售、产业、孵化、服装学校于一体的完整产业链,让开发区这片热土发挥出最大的使用效益和经营价值。
四是“对立”变“统一”,目标相同无冲突。对于开发区而言,迫切希望顺利征到土地,并使所征土地产生最大价值;对于拥有土地的农户而言,迫切希望通过土地托管,为自己带来最大收益。如何找准结合点,把二者的利益统一起来,是关键所在,在这方面,开发区着力激活“三个谐振点”。
第一谐振点:凝聚共识,稳妥推进。对于新生事物,人们总有一个逐步认识的过程。土地托管制度实施以来,农民对这一新生事物的看法也经历了“不认识—怀疑—认识—接受”的过程。之前,农民习惯于一步到位的补偿办法,对这种长期受益的方式不放心、不踏实,很多农民不理解、不接受,持观望态度。面对这一情况,开发区没有盲目实施、强行推进,而是加大宣传力度,扎实做好群众工作,通过村民代表大会、全体村民大会以及入户访谈等多种方式,广泛征求意见,以农民同意不同意、满意不满意为制度设计的标尺,本着先易后难、先行示范、全面推进的原则逐步实施,通过试点村街、试点农户的示范效应争取绝大多数农民的拥护和支持,让农民真正认识到,土地托管是把“死地”变“活地”的有效途径,是实现园区经济大发展与农民收入大改观共同推进的有效载体。目前,已签订土地托管协议农户1567户,累计托管土地10839亩,分别占拟托管农户、土地的97%和98.5%,签约农民的满意率达到99%。
第二谐振点:股权透明,监管有力。永清县探索的土地使用新政——土地托管制度,完全建立在自愿、协商的基础上。农民将自己的土地以承包经营权作价入股,存入“土地银行”,按年领取股息,入股的土地由土地托管中心实行集中托管。这一模式之所以受到群众的普遍欢迎,关键在于开发区分配给农户的股权公开透明,一是一、二是二,让群众心中有数、心里有底。为保证托管制度顺利实施,先后制定了永清县宝岛土地托管中心托管办法、托管股权管理办法、托管土地经营管理实施办法等相关制度,对股权托管和土地经营管理作出明确规定。同时,不断强化日常监管,充分发挥托管中心理事会的监管作用,严格按规章行事,杜绝非法用地、违规用地,保证土地性质不改变,保证股息和福利按时发放。
第三谐振点:进退自如,预期可见。永清县土地托管制度的实施,遵循了依法、自愿、协商、有偿的原则,如果农户不愿再让土地银行托管土地了,可以在既定的合同到期时办理退地手续。如果农户感到托管后收益可观、预期可见,要求继续托管土地,可以再续合同。为保障托管股权保值增值,使入股村民和村集体进一步享受园区经济发展成果,开发区正在探索“托管股权置换商业物业”办法,就是按照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统一经营、收益保底的原则,将土地托管股权按一定比例折算成商业用途房产,作为入股农民的资产,从而确保其收入实现稳定提升,利益得到长期保障。目前,《托管股权与商业物业置换管理办法》已制定完成,待征求各方面意见和专家论证后实施。
经验与启示
永清县的土地银行之所以能够顺利实施、取得成效,主要是牢牢抓住园区发展和农民利益的契合点,在遵守政策法律的大框架下,大胆创新、规范运作,加速了土地流转,促进了园区发展,富裕了农民群众,实现了多方共赢。在实际运行中,主要遵循了“四个原则”。
一是以符合规划为前提。永清县要求入股托管的土地必须符合全县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和园区产业发展规划,三个规划叠加覆盖,既保证托管制度的合法性与各方利益的稳定性,提升土地节约利用率,又控制了随意扩大托管范围、增加股息支出可能导致的风险,保证了托管土地的有效、可持续利用。正是这种立足长远、深谋远虑的战略之举,把长远规划和近期打算有机结合起来,为园区建设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二是以尊重民意为根本。在实际操作中,永清县始终把尊重农民意愿、农民权益放在首要位置,制定托管制度,充分征求村干部和村民代表意见,实施托管制度,深入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推行托管制度邀请部分村干部和村民代表参与,极大地增加了农民的认同感和满意度。同时,园区为老人、儿童等群众提供各种保障“福利”,增加园区内农民对园区的亲近感和信任度。正是这种尊重民意、惠民利民的实际行动,把农民利益与园区发展“捆绑”在一起,得到了失地农民的普遍欢迎。
三是以依法合规为关键。在制定实施土地托管制度时,永清县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文件精神,严格遵守《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和《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将法规政策贯彻到土地规划、流转、利用和征收、转换的全过程,坚持做到每项工作都有依据、每件事情都有遵循、每个程序都有规范、每个细节都经得起推敲。正是这种依法办事、规范运作的操作过程,让群众看到了党和政府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真心实意,赢得了广大群众的广泛支持。
四是以强化监管为保障。对托管的土地,不论是集中发展规模农业还是反租农民经营,不论是托管过程还是土地变性,不论是发放托管土地股息还是发放福利,永清开发区都有一套严格的制度和规范的程序,保证群众有足够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管理权。正是这种公开透明、监督有力的运行机制,让群众对土地托管看得清、信得过、乐意办,为探索这一成功实践提供了有力保障。
专家点评
金德钧:原建设部总工程师、中国国际城市化发展战略研究委员会主任
乔润令:国家发改委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副主任
Frédéric Asseline (安林):中欧低碳生态城市合作项目组组长
Florian Schmied:欧盟商会建筑委员会主席
李凤玲:中国国际城市化发展战略研究委员会副主任、北京修实公益基金会理事长、北京智中能源互联网研究院院长、清华大学教授
金德钧:永清在城镇化过程中照顾了农民的利益
我去过永清,也参加了很多关于永清的会议,今天我只谈一点体会,永清在推进城镇化的过程中,真正把农民当成了城镇化的主人,这点我感受颇深,我希望大家好好地研究他们的经验。
我是从农村走出来的,我觉得中国的农民对我们整个国家的贡献不可磨灭。解放初期进行的土地改革为没有土地的农民分了土地,为少地的农民加了土地。1954年开始搞农业合作化,把土地又集中了起来,不管是原来自有的土地还是土改分给农民的土地,都集中在了一起,“初级社”时土地等资产可以参与分红,但到了“高级社”阶段,农民的土地、农具、耕牛等资产无偿地交给了国家。后来国家又通过剪刀差,向农村吸收大量的财力支援国家的工业化建设。农民把钱拿出来之后,还要在劳动过程中为国家的工业化做贡献,这些事情我们不能忘记。在城镇化过程中,我们要照顾农民的切身利益,就要听取他们的意见,让他们以主人的身份参与这项工作,这样他们才会有积极性。其实中国的农民对利益看得很近、很实惠,但中国的农民是伟大的,他们既能看清眼前的利益,也能看清长远的利益。
我觉得永清土地银行的办法非常好。农民的土地虽然还没有增值,但我先给农民钱,一亩地每年两千元并不少,农民种麦子、玉米一年下来能收成多少?也基本是这个数目。此外他们还给老的、小的、上学的以各种补贴,这就是把农民真正当成了城镇化的主人,切实照顾了他们的利益。这样我们在城镇化过程中既对得起农民,也增强了推进城镇化的动力。
乔润令:永清模式是探索解决城镇化土地问题的新途径
今天这个主题非常好,很有讨论价值。总体而言,在城市化和土地问题中,有两个最关键的方面,一是土地拥有者能不能参与城镇化和工业化带来的好处,二是土地拥有者能不能参与土地的集约化利用。
永清模式属于开发区与农民一起参与开发、分享收益的类型。从我国整体情况看,农民参与开发大体有三种模式:第一种模式是由农民自己主导开发,最典型的例子是北京的温都水城,这里全部由农民自主开发,没有政府、银行和土地银行的参与,这一模式下农民收益很大,但这不一定是好事。如今这里遇到的问题是,当它想上市、想发展、想贷款、想抵押的时候,由于全部是小产权房,政策导致了他们无法抵押、贷款。第二种模式是农民与企业共同开发。这一类型在南方特别多,如广州的华强工业园就是由农民工和企业共同开发的,主要从事玩具制造业。成都双流也有企业与农民合作的例子,企业和拥有土地的农民合作开发了港龙工业园,其特点是农民可以分享比土地银行更多的收益。而永清的土地银行托管模式从概念和操作上来说,与重庆的“地票”异曲同工。我认为,在中国北方,永清能探索出这样的模式已属难能可贵,它解决了农民持续分享工业化和城市化收益的问题。第三种是类似于永清的土地银行模式。这种模式有可能将政府绑定,因为这个模式的前提是预期土地永远增值,开发区永远盈利,中国经济永远发展,但事事难以预料,开发区会永远盈利吗?恐怕不是。一旦地价下跌、企业倒闭、经济危机来临,该怎么办?因此这种模式比起企业与农民共同开发还稍显不足。这个模式很容易将政府绑定,但幸亏永清处在北京周边,这里的土地肯定不会出问题,如果换作是河北的其他地方,恐怕不行。
无论如何,我觉得永清今天推出这种模式已经很好。中国之大,不是由一两个文件、一两个模式就能够解决所有问题的,中国需要千百种模式。
Frédéric Asseline (安林):土地问题是城镇化发展面临的巨大挑战
随着城市化的推进,环境、人口等问题已成为时下城市化发展面临的首要问题。同时,如前几位专家所言,农民正面临失去土地的问题,政府正面临如何合理利用土地的问题,这些都是新型城镇化发展所面临的重大挑战。我对今天大家提到的有关中国一些试点城市在土地应用方面所做的尝试非常感兴趣,也曾经听说过在中国其他地区有类似的先进案例,例如广东的一些城市在土地利用方面就有非常超前的做法。不仅仅是在中国,在世界上很多地区,农民无法合理地解决土地流失问题,无法适应城市化的发展,这已经成为十分严峻的挑战。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对政府组织间的合作,对城市化的发展而言都非常关键。与此同时,我认为来自于部级单位,如住建部、国土资源部、发改委等等的支持,对于整个城镇化的发展也非常重要。
Florian Schmied:中欧合作破解城镇化土地难题
据我所知,世界很多国家和地区都有在土地方面十分成功的案例,他们在城市化发展过程中既做到了对农民进行应有的土地补偿,又保证了土地应用和新型城镇化发展的透明度。中欧低碳生态城市合作项目的主要目标就是帮助人们在城市化过程中去分享、体验、交流他们的感受,我们希望通过我们与中国各方的合作、通过我们的帮助,能够在中国的一些地区,在发展新型城镇化的同时,帮助农民解决土地补偿、应用问题,从而更好地对土地进行合理有效的利用。
李凤玲:政府要对失地农民的长远生计负起责任
我对永清经济开发区并不陌生,我曾多次去过那里,关于土地银行的事情也曾不止一次地了解过。我觉得,在一个地区的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进程中,不应让农民下海,而应让农民上船,这是永清开发区在土地问题处理上最根本的原则,也是今天所讲内容的基点。这个问题的难点在于,在城镇化过程中是考虑农民的利益和农民同步发展,还是以土地为对价与农民一刀两断。对作为市场投资主体的企业而言,选择后者完全可以理解,因为这样可以避免在投资项目的发展过程中与农民纠缠不清。但是对于主导城市化进程的政府而言,显然应该考虑前者,应该为失地农民的长远生计考虑,这是政府必须关注的内容。
我曾在开发区工作过,处理过很多涉及到征地拆迁的问题,也可以举出很多农民不讲道理的案例,甚至有些还发生了恶性事件,问题出在哪里?我认为,首先对农民而言,土地被征收利用,可以说是祖祖辈辈唯一的一次机会,他一定要抓住这次机会。其次是因为农民心里没底,以土地为生的农民,一旦失去了土地,将无法生存。基于这两点原因,我们认为很多农民的行为都是可以理解的。
永清经济开发区的做法好就好在从根本上长远地解决了农民的问题,对于处在北京周边的经济圈而言,这种做法是非常可取的,我十分赞同。这一做法有四方面的积极作用:第一,把本来由农民承包的分散的土地集中托管,有助于发展规划的实施。碎片式地掌握在农民手里的土地无法做整体规划,这一做法恰好解决了这一问题。第二,可以调控,有助于体现公平的原则。比如男劳力和女劳力,劳动力和非劳动力,年轻人和老年人以及学生,都完全可以调控。第三,可以在土地还没有体现出价值的初期,就让农民拿到高于目前土地收益的预期价值,让农民提前享受福利。第四,随着土地价值的提升,农民在土地上的利益也在提升,有利于可持续发展。
永清的方法在这样的特定环境下是非常值得称赞的。当然刚刚乔润令主任所讲到的那一点也十分重要,不同的地区可能会采取不同的方式,因为方式、方法并不是唯一的。但永清模式的确也有一定的风险,我觉得永清技术开发区从现在开始就要认真研究这一问题,因为北京周边的土地不可能总是渐涨,也会有一些波动。怎样将这一方式做得更好,能够应对可能出现的经济滑坡的情况,做好当农民的预期与客观事实产生矛盾时的工作,使这件事情变得更可持续,是尤为重要的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