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城镇化的本质是城乡发展一体化、经济发展一体化,其核心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因此,民族地区在推进新型城镇化战略过程中,必须注重规划, 提升理念, 讲究策略,强调公平。
具体来讲,应结合地方的实际,从地理位置、人口发展、历史情况、现有的资源及开发利用程度等各方面综合考虑,来制定城镇的总体发展思路、发展战略,确定城镇发展的定位、规模、发展方向,使得空间布局和开发时序方面都有合理的部署,以提高城镇化建设的科学性、合理性、有效性、前瞻性。
城镇化不是一个简单的农民市民化、农村城镇化、职业非农化,而是一个集经济、社会、生态等诸多领域而成的庞大的、复杂的系统。因此,应把生态文明理念和原则全面融入城镇化全过程,走集约、智能、绿色、低碳的新型城镇化道路。
同时,民族地区新型城镇化,必须处理好以下五种关系:
——处理好当前与长远的关系。各级政府必须站在可持续发展的角度上思考问题,必须做到“留得田地子孙耕,留得山水子孙乐”。
——处理好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要树立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既要满足人类生存需要,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需要,又要保持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在推进基础设施建设、住宅、商业等活动的同时,又要兼顾生态环境的可容纳程度,形成人与自然相互依存、相互发展的格局,否则就会使人与自然的发展不相协调,造成不可持续的局面。
——处理好各方之间的利益关系。尤其是政府部门、开发商、农民、社区等矛盾凸显的领域,使得各方都能获得合理的利益。
——处理好快与慢的关系。要立足实际,有序推进,在具备条件的地方,速度可以快一些;在条件相对不成熟的地方,应该加快产业发展,待条件具备后,方能推进。
——处理好局部和整体的关系。要依法推进城镇化建设,不能因为一些政府部门是既得利益方,就可以将法律法规置之不顾,甚至纵容开发商或是地方势力粗暴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