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福建省的医疗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全省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水平年人均达到80元。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达到既定目标,50%统筹地区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统筹地区新农合费用报销比例提高了近6个百分点。城镇居民医保门诊特殊病种报销范围扩大11个,未成年人另加3种;新农合门诊特殊病种扩大到10种。同时,全省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医保问题得到有力解决,省级财政加大投入,安排7.5亿元专项资金,确保各地在去年底前将上述人群纳入医保范围。此外,针对低保、五保人员等困难群体,福建省加大了医疗救助力度。去年,全省城市医疗救助累计20347人次,支出救助资金1900.2万元,占当年筹资额的92%;农村医疗救助累计77766人次,支出4600.2万元,占当年筹资额的139%。同时,支出救助资金1613.1万元,资助82.5万人参加新农合。
今年,在资助所有城乡低保对象、重点优扶人员参保的基础上,福建省将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重病患者和低收入家庭60岁以上的老年人纳入了医疗救助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