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南省郑州市上街区的千年古村马固村,村民住宅被整体拆迁。拆迁中,村中的古文物未能幸免,7处不可移动文物被拆掉5处。当地一名刘姓官员回应外界声讨时称,“政府在组织拆迁时不知道是文物,也没有人告知是文物,直到拆掉之后,农户才说是文物。”此言一出,瞬间引爆网络。网友纷纷呼吁留住古建筑。当地村民也自发保护起尚未拆掉的文物。(4月22日新华网)
又一处文物古迹,在推土机横扫之下“零落成泥碾作尘”了。这一次,是在被赋予“千年古村,历史名镇”美名的河南省郑州市上街区马固村。
据报道,上街区有关领导曾公开回复称,包括孙氏宗祠在内的一片古建筑群不会被拆除,但为何马固村的文物还是被“下狠手”?于是,包括孙氏宗祠在拆迁中被推土机推倒,文物印迹找不到了,文化信息被破坏掉了。其结果,割裂了历史,糟蹋了文化,破坏了文化遗产,使一些原本丰厚的人文内涵被权力和利益之泵逐渐抽空了。
不难发现,类似马固村的文物或古建的流失情况并非孤例。城镇化建设中,一些文物或古建,正在拆迁中渐渐消逝。那么,为何现在文物或古建被强拆的悲剧依旧上演?
其实,不管是强拆还是偷毁,背后的经济利益总会若隐若现,对土地财政、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的的疯狂追逐,或许就是某些单位和人员“甘冒天下之大不韪”也有强力拆除的原因。说白了就是,拆了古文物,地方政府可以获得巨额卖地款,这是各地不顾反对的搞拆古建新冲动的利益根源。
另外,我国的文物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不给力,违反成本过低。比如,《文物保护法》对于擅自迁移、拆除不可移动文物的罚款上限是五十万元,与巨大经济利益相比,怎能斩断伸向文物的黑手?此外,拆毁古文物的追究责任不到位,即使是拆毁古文物,触犯了文物保护法律,一般承担责任的是具体实施者,而决策者一般没有任何责任。
2002年,习近平欣然为福州市知名文物学者、曾任福州市文物局局长的曾意丹所著《福州古厝)》一书作序。他在序中所说:“保护好古建筑有利于保存名城传统风貌和个性。”另外,习总书记曾在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上指出,城镇化要“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他还强调,要融入现代元素,更要保护和弘扬传统优秀文化,延续城市历史文脉;要融入让群众生活更舒适的理念,体现在每一个细节中。由此可见,如果没有历史文物,就是没有载体,乡愁肯定也记不住。文物破坏行为与中央的提倡是完全相反的。
保护文物传承,留住文化根脉,首先要让监管硬起来。对于严重破坏文物的相关责任人,应该建立制度,对他们进行问责。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到保护文物。其次,不管房主还是拆迁队,要强化文物保护意识,如果遇到类似情况,应该让拆迁部门与当地文物部门,或者请文物专家,先对相关文物进行鉴定,再确定保护方案。再有,相关立法要进行完善,如果我们不在保护历史文化遗产上形成各级政府的共识和国民意识,不出台更多切实可行的保护条例和实施细则,很多民间的历史文化遗产还会不断地消失。
文物承载着厚重的历史,其最重要的价值就在于为后人保留了文明的现场, 非常值得后人学习瞻仰。然而,文物的遗失,对整个整个中华民族,都是一个巨大的损失,非常值得人们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