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长沙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实施拆违“零违建”报告制度的通知》,明确长沙全面实施拆违“零违建”报告制度。对隐瞒、遗漏、拖延不报或不按组织答复意见办理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4月20日《长沙晚报》)
违法建筑在中国的城市普遍存在,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有利可图,即经营需求代替了生活需要。今年,长沙启动“史上最大规模拆违”行动,广大群众拍手称快。显然,做好涉拆干部群众的思想工作,拆除他们的“心墙”,是大规模拆违成功的关键之举。目前,长沙全面实施拆违“零违建”报告制度,要求党员干部、工作人员个人存在的违建必须自行拆除,对隐瞒不报等行为将问责,此举可谓牵住了“牛鼻子”,无疑能起到带头示范作用。
那么,党员干部怎样才能带头拆除自己的“心墙”?笔者认为,除了要从思想上充分认识到拆违的重要意义和对长沙城市长远发展的深刻影响之外,还必须有看得见、摸得着的约束、监督措施。实施拆违“零违建”报告制度,实同于一道鞭影,时刻敦促党员干部查找自己有无违建问题并予报告,有则及时主动拆之,做到对违法建筑的“零容忍”。事实上,这种自我“照镜子”并对瞒报者进行问责的方式,更能调动工作的主观能动性,对于拆除“心墙”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为了使“零违建”报告制度获得更大的示范效应,笔者建议,可通过发放宣传手册、在主要路口宣传栏开设专题等方式,将城乡规划法、国土法等法律法规耐心细致地向老百姓进行宣讲,进一步统一思想,营造遵纪守法的浓厚社会氛围,告知人民群众要敬畏法律,严格依法行事,否则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得不偿失。最大限度地取得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大家的思想通了,“心墙”彻底拆了,拆违也就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