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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城市之辨
时间:2015-04-21 21:38:40  来源:城市化杂志  作者:党国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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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国英: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宏观室室主任;中国国际城市化发展战略研究委员会专家委员。

  笔者这里说的小城市,是一万人以下、非农业人口为主的集中居民点。这个概念定义不仅与官方标志不同,也与一般人心里的习惯标准不同,很值得说道说道。

  不论古代还是现代,农业人口聚集成上万人的居民点,本是一件荒唐的事情,但这样的事情却偏偏在中国发生了。在当下中国,上万人规模的村庄应该不算稀奇,至于超过这个规模又被叫做某某行政村的居民区,更不在少数。但毫无疑问,近万人聚拢在一起时,一定只有少数人搞农业。这个道理不难理解。

  搞农业生产,农户必须尽可能地居住在自己的土地上,否则不方便耕作。丹麦有法律,要求农场主必须将自己的农场作为常住地。中国有当官的说为了城市化,要让农民住在城里,由政府开公共汽车接送农民去地里上下班,于是农民就像产业工人一样了。这种官员实在昏聩得可以,也算得上官场奇葩。所以,如果让居民点自然演化,绝不可能出现几千真正的农户聚拢在一起生活的情形。

  过去讲“30亩土地一头牛”是养活一个农户的最低标准,实际上大约是100亩土地的规模。如果有3000个达到这样标准的农户住在一起,其所耕作的土地总面积大概有15公里见方那么大,他们怎么可能凑在一起生活,又耕作这么大一块土地?如果不是发疯,农民不会这样干的,因为正常情况下,一头牛走10公里需要4小时。至今,我国很多农村地区1个居民点也常常就几户人家。华北农业主产区有一些较大的村庄,一是与人口过密有关,二是上世纪战争年代日本人搞过村庄合并。华东一些地方的大村庄则与商业活动有关,有亦农亦商的性质。

  现代农业更与纯农户集中形成的大村庄不兼容。从长远看,谷物生产的规模可以很大。就现阶段中国农业主产区的农业技术水平,一户农家2个劳动力,种数百亩谷物也不成问题。这种适合中国现阶段国情的家庭农场,是不适合扎堆集中的。

  概括说,五千至一万规模的居民点,一些特殊地区还可以有规模更小一些的居民点,因为农业不可能是主导产业,被看做小城市是有道理的。

  大于一万人的城市自然可以再区分为中等城市、大城市、特大城市以及都市区。具体怎么划分,不同国家有不同的划分办法,不必有世界统一的标准。例如德国把超过五万人的城市看做大城市。至于像中国的北京、上海、广州、武汉这样的“城市”,其实是“都会区”(The metropolitan area),已经不是一个城市(city)。

  万人左右的城市,可以是很有效率或活力的城市。城市有了活力,居民收入就比较高,公共财政也会良好运转,整个城市也就有了生机。

  一般认为,城市的竞争力与城市的规模有关,但这种关联比较复杂,很难找到明确的线性规律。城市总体规模要多大才适度?城市是否应该有发展的边界?这类讨论每方似乎各执己见,但是,能够达成共识的是:城市应该有小尺度的相对独立和功能自洽的发展单元。这能够有效减少通勤距离,降低基础设施维护成本,同时可能形成功能和风格特异的产业或文化圈。此外,城市越大,越容易显示多样性,从而增添城市魅力。现行功能分区的规划模式,大多类似将一个单一中心的小城市直接放大,不但忽略了复杂多样的生活需求,更因为分区造成远程通勤,从而造成拥堵和污染。

  城市经济的竞争力关键要素是城市所属企业构成的专业化水准。企业构成越是专业化,越有活力。支撑城市专业化的,是在国际大市场上具有竞争力的主导产业。一个城市即使是几万人,只要它有一个规模足够大、竞争力强的企业,这个城市就有了活力。

  有竞争力的企业是保障充分就业的基本条件。将失业率控制在3%左右,是一个城市健康有活力的重要条件。在劳动市场竞争较充分的条件下,劳动者的收入取决于劳动时间。充分就业不仅保障劳动者的收入,也为社会保障资金提供源泉。充分就业是降低城市犯罪率的基础条件。而各种原生的和传统的小型服务业正是增加充分就业的海绵,应该在实现城市管理的基础上扶持和爱护,而不是清理和打压。

  城市企业构成的专业化会使城市的横向社会交往关系发生有益变化,使现代城市“熟人圈”替代传统的以宗法关系或权力关系为纽带的“熟人圈”。这是承载城市魅力的重要基础。

  传统熟人社会成功转型的最根本条件,是实现物质利益关系与宗法关系或其变形之间的切割,将物质利益关系交由市场支配。熟人社会中成员所依赖的小市场必须是更高大市场的一部分,使成员的物质利益诉求得以独立实现。

  这种经由市场关系所整合的社会,必然具有某种专业化的形态。人们开始依从专业技术解决基础生活需求问题,这种分工的出现,是一次对人的重大解放。人们的交际需求不再和物质利益的满足直接捆绑在一起,使人们有了对交际的自由选择权,由这里开始了私权与公权的分离。私权用于满足物质生活的需要,只跟人的技能关联。公权可能只用来处理公共事务,只有对公共事务有偏好的人们会更多地进入交际领域。公权行使中的自由,可能只体现于对公权代表(政务官员)的选择,而公共决策一旦形成,少数派也不得不执行。但少数派的权利牺牲仅限于某些公共领域,他们的物质利益需求仍在私权范围里,其基本自由不受影响。这样一个社会大抵是和谐的。

  在经济发达的社会,只要是稍有规模的人口聚集点,哪怕是几万人的小城市,其劳动者也必然纵深进入国际分工体系。一些数万人的小城市,往往由一两个大型企业支撑,或由类似大学这样的公共机构支撑;一些更小的聚集点,如村庄,也会存在,但同样地具有专业化水准,或是度假旅游点,或是特种农产品集散地。在这样的居民点,熟人社会不再和基本经济利益直接关联,人们的超经济往来不会约束基本自由。至于专业农民,由于高度分散居住,传统村庄综合性熟人圈子的压力自然荡然无存;他们的每一斤农产品都可能远销他处,近距离的交往圈不必与物质利益扭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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