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起,武汉市中心城区将禁止摩托车上路行驶。2002年,武汉市政府发布在中心城区“禁摩”通告,按照摩托车强制报废期最高为13年计算,至2015年4月15日前,武汉中心城区12878辆摩托车全部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禁止上路行驶。 (4月16日荆楚网)
当今,全国已有70多个城市采取措施禁止和限制摩托车行驶,“禁摩”解决了城市道路资源短缺和车辆增长之间的矛盾,“禁摩”其实是一个城市发展到一定程度后的一种必然选择,武汉作为全国文明城市,“禁摩”应是武汉城市发展的必然选择。
摩托车虽然为人们出行带来方便,但在所有机动车中属交通安全系数、安全性能较低的车种。有人称驾驶汽车是“铁包人”、驾驶摩托为“人包铁”是十分形象的。据交通部门统计,武汉从2012~2014年发生摩托车交通事故1315起,伤1434人,死269人,摩托车交通肇事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占的比例一直较大。而且摩托车废气排放标准低,污染、噪声严重,致使空气质量下降,影响市民健康。
从武汉禁摩过程不难看出,政府出台“禁摩”举措是循序渐进、体现执政为民的理念。2002年4月15日 停止办理中心城区摩托车新车注册登记,停止外地号牌摩托车转入中心城区,停止办理郊区号牌摩托车过户或变更至城区;2013年1月1日三环线(含)区域内全面禁止外地牌号和新城区牌号的摩托车上路行驶; 2014年9月15日 禁止在三环线以内区域销售摩托车; 2015年4月16日三环线内全面禁止摩托车通行。
近几年,武汉大力发展轨道交通,增加、调整公交线路和车辆,特别是微公交的开通,让公共交通更加方便快捷的覆盖到武汉三镇的大街小巷及郊区边缘,为武汉“禁摩”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当然,武汉“禁摩”也会被一些市民不理解,会遇到阻力,但笔者坚信,武汉政府有八年前的受到各地借鉴的“依法整治、有情操作、回收车辆、帮助择业”的治“麻木“经验,这次“禁摩”的老大难问题也一定会顺利实施,收到预期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