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的“两会”上,如何补上农村教育的短板,这一问题为许多代表、委员所关注,包括民进中央副主席、中国教育学会副会长朱永新委员在内的多名代表、委员认为,这些年来,尽管农村教育一些硬件设施有了很大改善,但是农村和城市教育仍存在不小的差距。(3月11日新华网)
农村教育一直是我国重要的教育、社会问题,农村教育既关系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民文化素质的提升以及农村文明程度的增进,也关系着整个国家经济、社会的发展。农村教育搞不好,将在很大程度上制约整个国家经济与社会的均衡、健康发展。同时,农村教育问题也是一个关系着社会公平正义与教育资源公平配置的问题,如果农村地区教育享受不到合理的经费投入与资源配置,就谈不上社会的公平与正义。可以说,在当前,解决农村教育问题,实现城乡教育的公平已刻不容缓。
当然,近年来,我国各级政府对农村教育非常关注,也曾下大力气,在人力、财力、政策上予以扶持,可以说,相比以前,农村教育无论是在师资力量、基础设施建设、适龄儿童入学率等方面都有了巨大的提升。但是,也要看到,相比城市,政府对农村教育的投入还远远不够。事实上,近年来,农村教育与城市教育之间的差距不是缩小,而是加大了。而日益加大的城乡教育的差距事实上进一步助长了教育的不公平,进而导致城乡在升学、就业乃至未来资源占有与配置的不平等,在这种不平等的倒逼与影响下,乡村教育日益萎缩、乡村社会日渐凋敝,令人堪忧。
可以说,城乡教育在教育资源、教学质量、师资力量以及教育环境上的差距是根深蒂固的,这种差距使得政府仅仅实现城乡之间在教育资源配置上的表面平等还不够,对于农村教育,政府应给与“肯定性保护”。
所谓“肯定性保护”,是指对弱势群体以及长期在资源配置上占据劣势的群体给与特殊的保护与倾斜性的优势资源配置。“肯定性保护”的理论基础是,某些弱势群体因为长期资源匮乏以及身处弱势地位,在文化、组织性、素质修养上有一种根深蒂固的缺陷,单纯地资源的平均配置并不能抵消他们固有的缺陷,使他们获得真正的平等,所以必须在资源配置上予以优势倾斜。“肯定性行动”事实上是对弱势群体过去所遭受不公平待遇的一种补偿,是以数量上的不平等实现质量上的平等。“肯定性行动”已为很多国家所采用,成为政府保护弱势群体平等权利的一种常规手段。
就我国农村教育而言,由于我国城乡环境根深蒂固的差距以及城乡教育资源配置长期以来的不平等,即使目前城乡教育领域享有平等的资源配置,城乡学生享受平等的机会选择,也很难保证他们事实上的平等。例如,在以分数录人的高招制度下,表面上来看,农村学生享有与城市学生平等的机会选择,但很显然,由于种种原因,表面上看来平等的机会选择事实上并不平等。
所以,就此而言,对农村教育给与“肯定性行动”很有必要。如此次“两会”许多代表、委员所关注的“如何留住农村教师”的问题,解决之道就不能仅仅是实现农村教师的工资待遇与城市教师表面上的平等,而要考量农村教师更恶劣的工作与生活环境、更大的工作压力,从而保障他们享有比城市教师更高的工资收入。如在升学考试上,仅仅保证农村以及贫困地区的学生享有与城市以及发达地区的学生同样的选择权利还不够,更要考虑他们因成长、教育环境受限而形成的固有的思维局限与知识缺陷,在高招资源配置上对他们予以特别的倾斜。可以看出,“肯定性保护”的最终目的,是实现城乡教育在质量上的平等。
令人欣喜的是,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促进教育公平发展和质量提升”,“畅通农村和贫困地区学子纵向流动的渠道”,显然已经意识到对于农村教育“肯定性保护”的必要性。我们期待政府这样的表态能助推建立一个在质量上更公平的教育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