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李克强总理在作政府工作报告时强调:“城镇化是解决城乡差距的根本途径,也是最大的内需所在。”
新型城镇化的核心是人的城镇化。让进城的农民有饭吃、有活儿干,这是最基本的,也是最低要求。实现人的城镇化,除了满足进城者的基本生存需求,还要让他们真正成为城镇的主人,让城镇对他们来说不再冰冷、陌生,有家的感觉,能够承载起他们对未来生活的美好憧憬。推进新型城镇化,必须坚持以人为核心。
要实现这个目标,首先一条就是“抓紧实施户籍制度改革,落实放宽户口迁移政策”。身份的转变能够给进城者带来向心力和认同感,让他们觉得不再是“外人”,才会有留下来的打算。
但新型城镇化不是盲目入城。在这个过程中还要“控制超大城市人口规模,提升地级市、县城和中心镇产业和人口承载能力,方便农民就近城镇化”;还要保障他们平等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的权利,这包括义务教育、就业服务、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等多个方面;还要给他们创造稳定的就业环境,构建稳定的劳资关系、合同关系和工资谈判协商制度,为他们的劳动所得和合法权利提供保障。
当前,全球经济增长缓慢,我国的出口形势仍不乐观,激发内需的潜力就成了推动我国经济平稳增长的主要手段。
内需可分为两块:消费需求和投资需求。而这两部分的最大增量都将来自于城镇化进程。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4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844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489元。尽管农村居民收入增幅已经连续多年超过城镇居民,但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倍差仍达2.75,未来仍有继续缩小的空间。而城镇化会使更多农民通过转移就业提高收入,从而使城镇消费群体不断扩大、消费结构不断升级、消费潜力不断释放。
2013年,我国的城镇化率达到53.7%,与发达国家通常城镇化率达到80%的水平相比,我国未来还有20%-30%的提升空间。城镇人口的增加会带来公共服务需求的增长,激发城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住宅建设等巨大投资需求。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中提到,1978-2013年,城镇化率年均提高1.02个百分点。有研究表明,城镇化率每提高1%,可以替代出口10万亿元。
城镇化进程将不断提高我国居民整体收入水平,实现家家户户的安居乐业梦。同时,它也激发出一个地区、一个领域的需求潜力,成为支撑国家经济长期平稳发展的不竭动力,成为实现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重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