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27日下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闭幕。张德江委员长主持会议。
常委会组成人员166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经表决,决定免去周生贤的环境保护部部长职务,任命陈吉宁为环境保护部部长。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19号主席令予以公布。
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授权国务院在北京市大兴区等三十三个试点县(市、区)行政区域暂时调整实施有关法律规定的决定。
会议分别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乌克兰友好合作条约》的决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土库曼斯坦友好合作条约》的决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大韩民国领事协定》的决定。
会议经表决,原则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委员长会议将根据审议意见对报告稿作必要修改完善后,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委员长会议建议,委托张德江委员长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向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作工作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议程草案,决定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预备会议审议;通过了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决定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预备会议审议;通过了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
会议经表决,任命张海阳为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任命刘成军为全国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任命李长才为全国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任命刘晓江为全国人大外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陈吉宁辞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会议还表决了其他任免案。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建国、王胜俊、陈昌智、严隽琪、王晨、沈跃跃、吉炳轩、张平、向巴平措、艾力更·依明巴海、万鄂湘、张宝文、陈竺出席会议。
国务委员郭声琨,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部分全国人大代表等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