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达州市住建局获悉,2014年,达州市紧紧围绕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着力实施七项重点工作和五项改革,大力推进新型城镇化,取得了新的成绩。全市城镇化率提高1.59个百分点,达39.4%,增幅居全省第一。
2014年成绩改善居住条件 城乡均衡发展
全市新增建城区面积16.4平方公里
“我们启动了《达州市新型城镇化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推进城乡建设规划全覆盖,着力构建“组团布局、城乡衔接、四层架构”的现代城镇体系。目前,中心城区和各县(市)近期建设区控规覆盖率达100%,镇、乡总体规划编制达100%。”据住建局工作人员介绍,2014年,达州加快推进中心城区北城滨江、西城马踏洞和莲花湖、南城三里坪、经开区长田坝等新区建设,积极扩展县城建成区面积,全市新增建城区面积16.4平方公里,完成新区基础设施建设投资35.84亿元、完成场镇基础设施建设投资6.5亿元,就地吸纳转移农业人口3.1万人。
2014年,达州市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开工20749套,开工率100.73%;基本建成11111套,占任务的130.43%;竣工10936套,占任务的107.81%;提供农民工公共租赁住房1170套(间);发放廉租补贴9104户,占任务的150.73%。建设公共租赁住房4877套,占省上下达目标任务4800套的101.6%。完成农房建设2.95万户(其中危房改造19518户),占省上下达目标任务的100%。同时,坚持产城互动,增强城镇就业吸纳能力,新增城镇二、三产业就业人员3.98万人。全力推进园区“121”工程和企业“百十一”工程,全市工业增加值突破600亿元,增长9%,工业新增就业人员1.34万人。全市建筑业总产值达274亿元,同比增长12.4%,建筑业新增就业人员 1.4 万人。全市服务业增加值达351.9亿元,增速为10.2%,服务业新增就业人员1.24万人。
全年新增城镇人口12万人
一年来,达州新建和改扩建新村聚居点320个、新农村综合体3个,建成幸福美丽新村45个、美丽乡村示范村庄52个,投入资金52.46亿元。持续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完成城镇污水管网建设92.11公里,中心城区污水处理率达82.6%,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推进绿色城市建设,积极实施城区重要山体植绿补绿工程,新增城市绿化面积25万平方米,中心城区建成区绿地率达36%。加大了行政区划调整的工作力度,一年来,完成了大竹县竹阳镇、东柳乡、月华乡等4个乡镇撤乡建镇、撤镇设街道办事处工作,另有35个乡镇已报待批;大竹县和渠县撤县设市的相关工作也加快了推进进程。
“我们继续坚持改革创新,完善保障机制。”据介绍,2014年,达州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全面放开落户限制,鼓励农业转移人口就近就地在城市和小城镇落户,全年新增城镇人口12万人。同时强化社会保障,将新增城镇人口纳入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范围,出台了农民工参加失业保险办法。
2015年目标提升城市品质 优化产业结构
力争全市城镇化率提高1.8个百分点
据达州市住建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2015年,达州将立足提高城镇化质量,力争全市城镇化率提高1.8个百分点。加快推进市中心城区4大新区和红星美凯龙、仁和春天等城市综合体建设。积极推进县城新区建设,大力开展“宜居县城建设计划”试点,提升城市建设水平,拓展城市发展空间,形成新的经济增长极。坚持扩容与提质并举,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十大工程建设计划”,全力抓好综合管廊建设试点城市申报工作。
“2015年,我们将优化产业结构,增强吸纳能力。”据该工作人员介绍,今年,达州市将进一步优化全市“1+7”产业园区规划布局,推进工业园区“121”工程建设(即:达州经开区建成千亿产业园区,5个大县(区)各建成200亿元产业园区,其余2个县(市)各建成100亿元产业园区,支撑全市工业增加值突破1000亿元,再造一个工业达州),力争全年工业增加值增长7.5%,有力强化就业支撑。加快服务业发展,重点培育发展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现代金融、科技服务、养老健康服务业、旅游等六大重点行业,扩大就业规模。
力争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12万人以上
“我们会继续突出民生为本,抓好20388户危旧房和棚户区改造,抓好1800套保障性住房建设,加快共有产权和公租房‘租改售’试点工作。”住建局工作人员介绍,今年,达州市将“继续实施“农民工住房保障行动”,供应公租房480套。切实抓好近2万户农村危房改造,推动农房产权制度改革,积极探索农房流转试点工作。“今年,我们将继续加大对第一、二、三批共17个省级试点镇的建设力度。加快建成一批工业型、商贸型、旅游型和综合型的特色镇,完善场镇功能,夯实产业基础,提高就业吸纳能力,更好地发挥辐射带动作用。”
据介绍,今年,达州市将全面放开中心城区、县城和乡镇的落户条件限制,全面推行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鼓励农业转移人口就近就地在城市和小城镇落户,力争年内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12万人以上。完善并落实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将农村居民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规范接入城镇社保体系。进一步创新城镇化建设投融资体制机制,引导社会资本在更大范围参与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危旧房和棚户区改造,国土收益和地方债券资金重点向城镇化建设倾斜。继续加大对符合条件的县撤县设市、撤县设区的申报工作,大力支持符合条件的乡改设镇和镇改设街道办事处。稳妥推进扩权强镇试点工作,激发小城镇发展活力。加强社区建设和社区治理,建立健全社区服务体系,引导农民向农村新型社区适度集中,加快农村城镇化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