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日前发布关于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将推动西藏林芝、山南、那曲和阿里等地区的地改市工作,力争2020年,使西藏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30%以上。
西藏目前存在7个地(市),分别为拉萨市、昌都市、日喀则市、阿里地区、山南地区、林芝地区和那曲地区。
2014年,西藏昌都地区和日喀则地区根据国务院批复完成撤地设市工作,西藏地级市加上西藏首府拉萨市达到3个,这优化了西藏城镇化发展格局,为西藏东中西部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据西藏昌都市副市长马陵田介绍,撤地设市后,市级国家机关建设将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参与国家和社会管理的渠道也将进一步扩宽,能够充分发挥地级市对周边地区的带动辐射作用,并能够带动周边城镇合理地融入西藏的整体发展格局中。
西藏下一步将进一步优化城镇化格局,壮大拉萨-泽当城镇圈,大力发展以日喀则市桑珠孜区、林芝八一镇为中心的东西两翼城镇,统筹发展藏东昌都市卡若区、藏北那曲镇和藏西噶尔县狮泉河镇,加快发展边境沿线和交通沿线城镇,基本形成“一圈两翼三点两线”为主体的城镇化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