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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被城镇化”歪曲城镇化本意
时间:2015-02-11 11:36:38  来源:齐鲁网  作者:叶祝颐 

  “在指标要求的驱动下,部分地区城镇化率过快,以完成任务的方式片面‘数字城镇化’。”在日前召开的云南省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上,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问题备受政协委员们关注。在看到这项工作成绩的同时,委员们指出了“农转城”推进中的种种问题,尤其是一些地区片面追求数量而忽略了农民社会保障,出现以土地城镇化和户籍城镇化为表象的农民“被城镇化”,让一些农民成为进不了城又回不了乡的“夹心人”。(2月9日《中国青年报》)

  一些地方将发展片面理解为转户口,卖土地。为了达到城镇化目标,有人强征良田,盲目赶农民上楼,不仅破坏了农村风光,还导致农民社会保障权利阙如。农民在城镇缺乏谋生的技能与精神归属感,回农村又没有土地。他们既进不了城又回不了乡,显然不符合城镇化的本意。

  不仅云南某些地方的农民“被城镇化”,其他地方也存在这种情况。曾有报道说,一场被戏称为农民“被上楼”的“拆村并居”运动正在全国二十多个省市进行。这些地方将农民的宅基地复垦,用增加的耕地换取城镇建设用地指标,千方百计推进城镇化。其共同的政策依据是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本是为了保护耕地与农民利益,结果在实施过程中出现了片面追求建设用地指标、不顾条件大拆大建、强迫农民上楼、对农民补偿不到位的情况。

  比如,在农民“上楼运动”中,曾被评为河北省生态文明村的廊坊市董家务村,被拆成了一片废墟,就连刚修好的“村村通”水泥路面也被毁坏。山东诸城市取消了行政村编制,1249个村合并为208个农村社区,农民意见很大。由于不方便生产与生活,有的村民宁可住猪圈也不愿意“上楼”。某些地方不征求农民意见,不尊重客观实际,大规模撤销自然村,生拉硬拽农民上楼。

  如果地方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因地制宜、水到渠成推进新农村建设,提升农村形象,改善农民生活条件,我表示赞成。但是官员为了吸引眼球、制造城镇化政绩,不顾农民的感受,对新农村建设大干快上、强力推进,以“宅基地复垦”之名,行商业开发之实,拆了农民的房子,还要农民掏腰包买房,如此赶农民上楼,与强买强卖何异?农民“被上楼”歪曲了城镇化的本意,与农民的意愿背道而驰。政协委员对农民“被城镇化“的担心值得一些地方官员反思。

  在中央一再重申减轻农民负担,维护农民利益,保护粮食安全的当下,地方政府显然不能为了政绩面子与商业开发利益,强制农民上楼,浪费社会资源搞重复建设,伤害农民的切身利益,破坏美丽的田园风光与厚重的乡土文化。

  虽说城镇化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方向。但是,某些官员好大喜功、急功近利,城镇化在执行过程中逐步偏离了正确的轨道。农民阳台养鸭子、客厅喂牛,已经对“被城镇化”投了反对票。但是,仍有不少地方躺在牺牲农民利益的“数字城镇化”政绩沙发上沾沾自喜。

  更重要的是,农民“被城镇化”这样一个劳民伤财的运动是如何顺利实施的呢?在我看来,主要原因在于,某些官员好大喜功,根本没有听取民意的习惯。在面子工程大链条中,村民听村干部的,村干部听乡干部的,乡干部听县领导的,县领导听市领导的……而处在面子工程链条最末端,受害最深的村民心声根本没有人听。虽然农民反对“被城镇化”,但是赶农民上楼也为某些人带来了政绩与表面上的城镇化风光。

  何况,打造形象工程,并非一地独有的风景。大拆大建的错误发展观仍有相当大的市场。虽然消耗大量资源、资金的面子工程,给发展带来负面影响,给农民带来损失。但是由于制度设计失灵,导致法不责众。除了事后叫停以外,官员违规成本低廉,而面子工程的后遗症严重。

  对此,不仅政协委员要发声,相关部门更要完善顶层制度设计,创新政绩评价体系,给新农村建设树立界桩,给盲目推进城镇化明确罚则,给好大喜功者带上法律紧箍咒,把权力关进细密的法律制度笼子,刹住单纯追求“数字城镇化”,不顾进城农民福祉的歪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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