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声回放
2014年7月30日,国务院公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提出,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和由此衍生的蓝印户口等户口类型,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体现户籍制度的人口登记管理功能。《意见》提出,到2020年努力实现1亿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
事件解读
1958年颁布的《户口登记条例》,从诞生之日起就带有浓重的命令经济色彩,并为之确立了一套完善的具体管理制度,内容包括常住、暂住、出生、死亡、迁出、迁入、变更等7项人口登记制度。这个条例以法律形式严格限制农民进入城市,通过“农业户口”与“城市户口”的划分,在城市与农村之间构筑了一道高墙,城乡分化的结构从此在我国繁衍下来。改革开放至今,城乡差距不但没有缩小,由此产生的特权、贫富差距、地区差距、身份歧视、就业歧视、边缘群体、弱势群体、血汗工厂、农村贫困、同命不同价、打工子弟学校、高考分数线差异等等一系列的不平等现象,进一步加剧了中国社会矛盾,成为中国城市化健康发展最大的羁绊。《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出台,标志着我国实行了半个多世纪的“农业”和“非农业”二元户籍管理模式退出历史舞台,由此衍生的蓝印户口等户口类型也将作古,中国社会改革重要一环的户籍改革大幕再一次拉开。
《意见》提出的发展目标之一是,进一步调整户口迁移政策,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加快建设和共享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稳步推进义务教育、就业服务、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全部常住人口。
评论认为,作为中国户籍改革在中央层面的一个顶层设计,《意见》是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大背景下,吸收了改革开放以来各地有关户籍制度探索的成果,如上海的积分落户制、成都的居民身份证公民信息系统等,是过去二、三十年来各地户改经验的一次全面总结推广。是按照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发展的要求,做出的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要改革,表明户籍制度改革进入国家层面的政策实施阶段。
对于到2020年努力实现1亿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这一目标,有专家表示,目前由于城市公共财政跟不上,导致一些城市对外来人口设置的门槛越来越高。而短短6年时间,1亿人进城,这本身带来的公共需求是庞大的。国家层面、中央层面对这个问题的态度可能相对更为积极、更为到位,而到了地方、到了具体的城市在落实上可能会存在观望、等待的态度。因此,应该立足做一些基础性工作,比如建立统一的信息系统等,在城镇基本公共服务上,根据实际居住人口,解决中央财政的纵向支付以及城市与地区间的横向支付问题。不管怎样,我们仍然要为这一重要改革点个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