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1-17 18:01:38
来源:桑胜高 作者:齐鲁网
近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五部门联合出台意见要求,实行农民工工资按月支付制度,以货币形式向农民工按月支付工资,杜绝隐性欠薪现象。根据要求,直接用工单位必须按月编制农民工工资支付清单,记录当月应发、实发数额,经农民工本人、用工单位现场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将工资直接发放到农民工手中。(据齐鲁网相关新闻)
就制度设计初衷看,这是一项倍受关注和期待的“民生制度”,有利于实现农民工工资的“日清月结”,有利于防范和治理各类拖欠建筑业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然而好制度“一分在布置,九分靠落实”,要确保这一制度见实效、成常态,还需相关部门及社会各界持之以恒,抓好贯彻落实。
就以往一些地方和部门对于清理整顿各类拖欠农民工现象所进行的工作来看,不可谓不卖力。然而为什么每次清理整顿过后,农民工尤其是建筑农民工“讨薪难”的问题又不断浮出水面?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维护农民工权益的相关制度、措施等没有形成长效,持续发力。
笔者以为,要使农民工工资“日清月结”成常态,一是应加强农民工工资的独立核算和审批管理,要求用工方在编制项目预算时,应将农民工工资单独进行核算,做到足额、到位;而相关审批部门在工程审批时,应将农民工工资的预算情况进行重点审核。
二是各地应建立农民工工资专门发放平台,采取“用工单位出资,劳动部门负责过程监督,银行账户统一发放”的形式,让农民工领工资的时间固定化、程序规范化。
三是各地应建立农民工工资发放监督监管平台,设立政府主导,劳动保障部门为主体,法院、公安、住建、农业以及其他涉及农民工问题的部门单位参与的联系会议制度,建立农民工工资发放监督监管平台,确保农民工工资发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