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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奇怪建筑”设准则也要遵守规则
时间:2014-11-24 15:37:20  来源:光明网-时评频道  作者:堂吉伟德 
  在中国科协主办,广东省科协承办的“第三十四次中国科技论坛—绿色建设美丽中国论坛”上,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副院长杨仕超透露,国家建设部拟为“奇怪建筑”设判定准则,如果设计方案被判定为“奇怪建筑”,则不予批准建造。目前,业界专家们正在热烈讨论此事。(11月22日《广州日报》)

  何为“奇怪建筑”,确实是一个仁智各见的问题,就如同“萝卜白菜,各有所好”一样,“奇怪建筑”看似有标准,实则没有标准。比如喜好者说这不是奇怪建筑,而是艺术性创新,反对者则认为这是哗众取宠,而不没有做到步调一致。比如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副院长杨仕超认为,建筑应与当地文化、气候的契合。“比如央视新大楼,与北京的文化就格格不入。北京文化讲究方正、规矩,而这栋大楼难以体现。”照此逻辑,央视的新大楼“大裤衩”应当是一个“奇怪建筑”,应当成为被限批的项目之一。然而事实却是,在世界高层建筑学会“2013年度高层建筑奖”的评选会上,中央电视台新址大楼获得最高奖——全球最佳高层建筑奖。

  正是标准的模糊与界限的宽泛,才使得尽管业界专家们讨论热烈,却很难有一个明确的标准体系出台,所提出的用料超多,结构复杂,文化契合和气候适应等宽泛要件,都是不具有操作性的标准指引,而不是具体的量化指标。而外界担忧的是,一旦给“奇怪建筑”设准则,有可能会对创意与创新形成扼杀,在权力爱好的单向度限定下,形成单调而僵化的建筑风格,并最终步入“整齐划一”的审美窠臼。

  其实,建筑本无绝对的奇怪之处,只要其做到了安全结实,经济实力,那么采取何种形式,都应当被允许和包容,甚至应当得到鼓励和提倡,唯有如此才能形成“百家齐放,百家争鸣”的格局。时下的城市建筑和城市风格,存在的最大问题恰恰在于,互相的模仿与雷同,而无以形成既有的风格,从而才出现了“千城一貌”的格局。若是具有了更多的创新性建筑风格,包括那些让人一时难以接受的“奇怪建筑”,对于城市建筑的风格和城市文化,都应当是一种极大的补充。

  那么,如何掌握好“奇怪建筑”的度呢?既不能让建筑违背公序良俗,又不会因为限制而被扼杀创新。那么就必须坚持几项基本原则,一是经济实用,以不过度浪费为前提;二是安全牢固,以安全和质量作为生命力;三是要尊重首创精神,特别是要考虑一个地方的大多数人的接受度,而不是用内定化的内生原则,或者是权力好恶作为标准。当然,最重要的是,必须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法定原则,不增加和滥用行政许可权,在程序上做到公开透明,用开放的姿态倾听更多的人意见,让大众评审取代暗箱运作。只有做到了程序上的公平正义,良好的初衷才不会形成对权利的伤害。

  不可否认,给“奇怪建筑”设准则确实具有正当性和合理性,然而在专业界定都无以明确的情况下,就必须恪守“宁缺勿滥,慎之又慎”的基本原则,同时要做到过程的公开,决策的民主和广纳各方意见,并充分保障了申请者的申诉权和辩解权,给“奇怪建筑”设准则才会有扎实而可靠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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