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10-24 19:06:18
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胡文鹏
北京公交价格调整,历经了舆论试水、征集民意、方案出台、价格听证等多个环节,在价格方案形成前充分听取社会意见,缓解了利益攸关方的抵触情绪,为今后类似涉及公众利益政策的制定,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
近日,北京市发改委发布公告,确定公交价格调整听证会10月28日举行。根据方案,调价后的北京轨道交通起步价为2元或3元;地面公交平均票价水平为1.31元或1.55元左右。最终的公共交通价格,将在听证会结束后确定。
长期以来,民众对公共产品价格调整都比较敏感,网络上针对北京公交调价也有质疑之声。但这场涉及千万人切身利益、引发广泛关注的公交价格调整中,各方舆论较为平和,民众发声较为理性,社会反映较为平稳,可谓不易。其中折射出社会治理和行政决策的新思路、新方法和新探索。
北京公交价格调整,历经了舆论试水、征集民意、方案出台、价格听证等多个环节。今年3月20日,北京市发改委副主任赵磊就向媒体表示,下半年将对公交票价进行调整。7月3日,北京市在网站上公开收集民众对票价调整的意见建议。在价格方案形成前公开听取社会意见,这在全国都是少见的。此次,北京市又给出了两个调价版本,且在即将参加听证的25名听证代表中,消费者代表占到了10席……
一连串的举动,尽最大可能地听取各方声音,协调多方意见,明晰利益决策的推进方向,缓解了利益攸关方的抵触情绪,为今后类似涉及公众利益政策的制定,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
其一,公共决策要做到过程透明、程序完备。在北京公交调价公开征集意见的18天里,共收到24079人提出的40222条意见建议,这为调价决策透明和程序完备打下了基础。事实一再证明,倘若没有必要的透明和程序,公共决策就失去应有的监督,决策也就容易成为少数人的关门定案,无疑会增加决策后期推进和落实的难度。
其二,公共决策要注重自身科学性、协调性。随着利益主体的日益多元和社会治理的日益复杂,一项公共决策不仅涉及更多群体的利益,也涉及更多部门间的利益。一项看似单纯的公交价格调整,就牵涉到公共管理部门、物价部门、交通部门、财政部门、法律部门等多个利益主体。因此,在决策之初,就要充分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必要时还可引入第三方进行评估,以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协调性。
其三,公共决策要遵循渐进、有序的原则。在公共决策中,决策的做出,必然与时机、信息等种种因素相连。决策者对这些因素了解得越深入,越透彻,决策正确的可能性就越大,反之亦然。这就要求,在涉及公众利益的公共决策中,决策者务必要循序推进。在渐进决策的过程中,倾听更多声音,尊重更多意见,决策本身也会在不断修正中更加科学、完善。
北京公交价格调整依然是进行时,在进一步增强决策科学性、凸显“公交优先”原则、彰显对低收入群体倾斜照顾等多方面,仍有不少发力空间。期待有关部门将方案出台全程中的法制思维、市场思维、现代治理思维一以贯之,为社会提供一个公共事务治理的正面标本,力争让这一调价方案符合改革方向,反映各方意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