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16日下午,台风“海鸥”给钦州带来了强风雨,让市民出行举步维艰。少量坚持运营的出租车漫天要价,有的一开口就是50元。此举引起不同的议论。(9月19日《南国早报》)
意见虽多,主要值得议论的市民意见也分成“坚决反对”和“可以理解”两种。钦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工作人员明确表示,对于有出租车司机违法加价行为发生,要求市民拨打运管处电话投诉。如果市民的投诉被查证,司机则相应会被处理。
我们支持监管部门的态度,应该理直气壮地反对恶劣天气时出租车随意涨价的做法,同时应该对涨价者予以严惩。这是因为:第一,出租车行业不是一个完全由市场调节的行业。出租车的路线、数量等都是由政府调控的,不是自由竞争、自发上岗的。这是因为,作为城市交通的出租车行业,本身应该具有公益性,应该列入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的范畴。那么,一个具有公益性的服务行业却在恶劣天气涨价,这正是公益性能最需要发挥的时候,却变成趁机涨价,岂不是趁灾打劫,哪里还有一点公益性?
第二,出租车的运价也不是由市场调节的,而是由政府定价的,因此不可以随时涨价。而且政府定价,是考虑了综合成本和利润水平确定的,这个价格是个综合价格,应该包含了恶劣天气增加的成本。
第三,对于出租车的运营管理,不是随着天气变化的,也不是凭着谁解释就行的。在依法行政的大气候下,各地都制定了出租车管理的地方法规。请问,有哪一个地方的立法规定了出租车在恶劣天气可以涨价?既然法规没有这样的规定,凭什么违法涨价?
至于钦州这次台风中,因为出租车公司要求出租车停运,因此不见了出租车,个别坚持营运的出租车才涨价的。这里也应该规范管理。如果在恶劣天气下,确实不可以营运,就必须一律禁止,而不能自行营运,否则,出了安全事故,造成乘客受伤由谁负责?如果当时的天气可以营运,就不必下达禁止令。现在是一方面宣布停运,一方面禁而不止,于是趁机涨价,凸显某些出租车公司的管理乱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