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传播城市化专业知识为己任
2024年11月23日
星期六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台风不能成出租车乱要价的理由
时间:2014-09-21 22:49:37  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殷国安 

  本月16日下午,台风“海鸥”给钦州带来了强风雨,让市民出行举步维艰。少量坚持运营的出租车漫天要价,有的一开口就是50元。此举引起不同的议论。(9月19日《南国早报》)

  意见虽多,主要值得议论的市民意见也分成“坚决反对”和“可以理解”两种。钦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工作人员明确表示,对于有出租车司机违法加价行为发生,要求市民拨打运管处电话投诉。如果市民的投诉被查证,司机则相应会被处理。

  我们支持监管部门的态度,应该理直气壮地反对恶劣天气时出租车随意涨价的做法,同时应该对涨价者予以严惩。这是因为:第一,出租车行业不是一个完全由市场调节的行业。出租车的路线、数量等都是由政府调控的,不是自由竞争、自发上岗的。这是因为,作为城市交通的出租车行业,本身应该具有公益性,应该列入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的范畴。那么,一个具有公益性的服务行业却在恶劣天气涨价,这正是公益性能最需要发挥的时候,却变成趁机涨价,岂不是趁灾打劫,哪里还有一点公益性?

  第二,出租车的运价也不是由市场调节的,而是由政府定价的,因此不可以随时涨价。而且政府定价,是考虑了综合成本和利润水平确定的,这个价格是个综合价格,应该包含了恶劣天气增加的成本。

  第三,对于出租车的运营管理,不是随着天气变化的,也不是凭着谁解释就行的。在依法行政的大气候下,各地都制定了出租车管理的地方法规。请问,有哪一个地方的立法规定了出租车在恶劣天气可以涨价?既然法规没有这样的规定,凭什么违法涨价?

  至于钦州这次台风中,因为出租车公司要求出租车停运,因此不见了出租车,个别坚持营运的出租车才涨价的。这里也应该规范管理。如果在恶劣天气下,确实不可以营运,就必须一律禁止,而不能自行营运,否则,出了安全事故,造成乘客受伤由谁负责?如果当时的天气可以营运,就不必下达禁止令。现在是一方面宣布停运,一方面禁而不止,于是趁机涨价,凸显某些出租车公司的管理乱象。

  

相关新闻
友情链接:  国务院 住建部 自然资源部 发改委 卫健委 交通运输部 科技部 环保部 工信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开发银行 中国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 招商银行 兴业银行 新华社 中新社 搜狐焦点网 新浪乐居 搜房
中国风景园林网 清华大学 北京大学 人民大学 中国社会科学院 北京工业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北京林业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城市化网版权所有:北京地球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service@ciudsr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