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7日从黑龙江省环保部门获悉,该省自今年试点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以来,吸引了13家企业投保,今年上半年的总保额达到8500万元。来自“油城”大庆的投保企业数量居多。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是以企业发生污染事故对第三者造成的损害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为标的保险。黑龙江省环保部门会同黑龙江省政府金融办、黑龙江省保监局建立了2014年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台账,共同推进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在这个省的铺开。
目前,黑龙江省环保部门已经联合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和人保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成立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领导机构,建立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沟通协调、信息共享和合作推进机制。
黑龙江省环保厅政策法规处表示,尽管责任保险公司的赔款是支付给投保企业,但这种赔款实质上是对污染受害人利益的补偿。企业购买污染责任保险能使受害人及时获得经济补偿,分散企业经营风险,使其快速恢复正常生产,但不能作为免除或减轻企业行政或者刑事法律责任的依据。
记者在投保的企业名单中看到,来自“油城”大庆的投保企业数量居多,包括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天然气分公司、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储运销售分公司在内的4家大庆企业进行了环境污染责任险投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