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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同意将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时间:2014-08-15 19:21:31  来源:中国政府网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申报齐齐哈尔市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请示》(黑政呈〔2012〕12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齐齐哈尔市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齐齐哈尔市历史悠久,文化多元,遗存丰富,特色鲜明,具有重要的历史文化价值。
  
    二、你省及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要根据本批复精神,按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的要求,正确处理城市建设与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关系,深入研究发掘历史文化遗产的内涵与价值,明确保护的原则和重点。编制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并将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划定历史文化街区、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制定严格的保护措施。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指导下,编制好重要保护地段的详细规划。在规划和建设中,要重视保护城市格局,注重城区环境整治和历史建筑修缮,不得进行任何与名城环境和风貌不相协调的建设活动。
  
    三、你省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文物局要加强对齐齐哈尔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规划、保护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国务院
                                                                                                                             2014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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