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警方日前侦查发现,在台湾南部屏东、高雄等地有人以回收的地沟油(台湾称馊水油)等废油,混杂制成食用油、饲料贩售,知名厂商强冠公司采购上述劣质食用油,混制成“全统香猪油”贩售。目前事涉地沟油的企业有1247家,208项产品,包括味全、85度C等知名企业。这些问题油品不仅在台湾销售使用,而且部分问题油品已流入香港、澳门市场。根据中国国家质检总局的通报,相关问题油品并未通过官方渠道进入大陆,但是部分产品可能通过网购等渠道进入大陆市场。也有消息称,有来自大陆的经销商进口了使用问题油的“香蒜吐司”。
台湾地沟油事件再次引发人们的感叹,地沟油的监管真是一个世界难题。地沟油事件不仅会重创“安全食品台湾造”的信誉,也让人们开始怀疑食品追溯制度是否能有效管住地沟油。因为,台湾是全球最早采用食品追溯制度的地区之一,在这样的地方也控制不了地沟油,可见地沟油实在难以监管。
不过,对台湾地沟油事件的追踪和调查的信息披露至少能让监管部门和公众获得一些经验,并为未来地沟油的监管提供借鉴之道。
地沟油的确难以监管,因为无论是工商管理还是食品监管部门目前都无法采取有效的方式鉴定出市售的油类哪些是地沟油,哪些不是。但是,这并非是地沟油无法监管的理由,其实,问题也正出在地沟油的来源与去路两方面的监管上。
尽管台湾是世界最早实施食品追溯制度的地区之一,但是,台湾的食品追溯制度存在漏洞,因为台湾对食品的追溯只限于生鲜食品,对其他一些加工食品和辅助食料,如烹调油等,却没有实行追溯,这就让地沟油有空可钻。
另一方面,执法人员的懒惰、懈怠和敷衍同样是造成地沟油失控的原因之一。此次地沟油的主谋郭烈成在其地下炼油厂炼油,造成了不断的恶臭,而且4年前就在屏东炼地沟油,当地民众不断向县政府检举,但始终得不到重视和检查。直到后来民众向检调方检举,才获得调查侦破。
根据台湾卫生、环保、土地使用、工业生产各方面的法令,郭烈成的地下炼油厂没有一项符合法规,按照任何一项法规都可以令其关门,从而阻止地沟油流入消费市场,但屏东县政府只是敷衍了事,最多对地下炼油厂开一张不痛不痒的罚单。之后,地沟油照炼不误,并源源不断流入市场。
地沟油的来源是各家食品生产制造企业和餐饮业所剩余的废旧油脂和厨余垃圾,也即馊水(泔水),严格和科学管理这些废旧油脂和厨余垃圾是阻止地沟油产生的另一个源头,在这方面,台湾的管理同样不到位,甚至漏洞百出。
无论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把废旧油脂和厨余垃圾当作一种可以回收和利用的废旧资源,而且,在管理这种废旧资源时,只要给予其一条合法和合理的通道,如炼成生物燃油,供飞机和汽车使用,就可以变废为宝,并且能堵住地沟油危害社会和公众。
台湾有关部门同样有这样的认识,早在2001年10月24日,台湾就实施了《废弃物清理法》。但是,该法令中并没有涉及废旧油脂和厨余垃圾的回收利用,也没有规定具体回收利用的方法和机制。在废旧油脂和厨余垃圾回收利用做得好的国家,这些废物需要有专门资质的机构回收,各餐饮企业采购食用油和废弃油脂、厨余垃圾都有专门的登记对接,每一笔食用油的来源和去向都有据可查,如此才不会让废弃油脂、厨余垃圾被不法商贩收购去炼成地沟油。
此外,在回收和利用废弃油脂、厨余垃圾方面,还需要科学的方法。日本在这方面就提供了一个榜样。首先是给废弃油脂、厨余垃圾一个出路,让提炼出来的地沟油用做垃圾车的燃油。具体做法是,地沟油由专业公司进行回收,政府以较高价格购买这些公司回收的地沟油,费用来源于环保费。地沟油在回收后再进行提炼,政府再把提炼后的地沟油卖给环保公司用作垃圾车的燃料。
一方面,政府购买地沟油的价格大大高于无良厂商回收地沟油的价格,后者无利可图,就会放弃收购。另一方面,环保公司购买垃圾车所需油料的购买价又高于政府收购地沟油的价格。这个差价被节省下来以支付行政支出。同时,垃圾车燃料中加入了蓖麻油,也无法食用,也就避免了地沟油流向餐桌。
但是,台湾在对废弃油脂、厨余垃圾的管理上如同真空,既没有严格管理,更缺少科学管理,这就为地沟油的横行肆虐留下了空间。这个教训不仅值得两岸三地借鉴,也值得其他国家和地区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