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中央1号文件指出,在推动农业现代化的过程中,“要加大农业科技创新平台基地建设和技术集成推广力度,推动发展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协同创新战略联盟,支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赛迪方略开发区研究中心徐楠认为,推动发展新型城镇化经济,需以农业科技园区为依托。对此,她还同时提出了五条具体的建议。
充分发挥农业科技园的技术推广及辐射带动作用
如何充分发挥农业科技园的技术推广及辐射带动作用?徐楠提出了三点建议。
首先,科学确立技术创新方向。与地方农业优势品种相结合,着重发展现代生物技术,如育种技术、基因技术、细胞技术、胚胎技术及农信信息技术等,同时注重开展各种特种养殖和特色农业。
其次,完善农业科研体系。按照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将不同类别的科研项目、中长期科研项目、科技推广项目、科技攻关项目,归口到相应的管理单位,实现农业科研成果资源的最佳配置。
再次,创建网络化技术推广体系。促导农业科技园区周边农民使用优良品种、采用先进工艺、推广普及各类高新技术和适用技术。在此基础上,辐射带动周边地区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全面技术高效发展。
立足本地资源优势,积极发展新型城镇产业
对于该如何立足本地发展新型城镇产业,徐楠表示,既要大力发展农村和城镇的第二、三产业,提高非农经济生产总值占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形成其支柱型产业,还要注重主导产业选择,把当地的资源优势和市场需求相结合,以形成特色产业为依托,其他相关产业协同发展,行业内相关企业集中生产,充分发挥城镇工业的潜在优势。
此外,她还强调应注重第三产业发展,大力发展城镇的非农经济,提高城镇居民的生活质量,同时为农村劳动力的转移提供就业空间。
加速推进农村土地流转,顺利实现农民向市民过渡
加速推进农村土地流转,顺利实现农民向市民过渡,也是推动发展新型城镇化经济,重要环节。
徐楠认为,要加速建立土地流转组织体系,如土地转让市场,各种中介服务机构,有关法规条例及相应的监督管理组织,土地金融组织以及其他必要的配置服务组织和设施系统等。“此外,还应当在适时保留进城农民土地承包权的前提下,鼓励和支持进城农民让出承包土地使用权,促进土地向种田大户集中,实行科学规划、土地有偿使用和严格用途管制,通过连片开发集约利用土地。对于进城农民原有的宅基地可以按一定标准置换城镇住宅用地。”她补充道。
培育扶持现代农业龙头企业,推动农业产业化进程
对于现代农业龙头企业的培育和扶持,徐楠也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首先,要鼓励引导龙头企业采用新生产加工技术,支持龙头企业实施现代农业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在各地的工业聚集区建立或租用标准化厂房,实行标准化生产,发挥产业集群效应。
其次,要刺激龙头企业进行开拓创新,对其产品制定营销战略,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尽快形成一批产业相关力度高,生产设备先进、经济实力雄厚、对经济带动能力较强的龙头企业和企业集团,创造扶植一大批农产品品牌,提升其知名度和美誉度。
另外,还需支持龙头企业采取多种形式的改革,如股份制、股份合作制,以及兼并、收购、租赁、转让等多种形式,整合资本、技术、人才等要素,从而实行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增强企业发展活力和发展后劲。
继续加强政府在政策、资金、人才方面的扶持力度
徐楠最后还强调了要加大科技支持、金融支持、人才流动等政策层面的支持。
在科技支持政策层面,她认为可以在设立“农业科技园区专项”基础上,把相关的科技攻关计划、科技成果转化基金、农业技术引进计划、龙头企业支持计划、农业产业化示范工程、农业科技推广计划等项目向园区倾斜,把园区作为一个区域性的农业科技创新基地加以稳定、连续地支持。
在金融支持政策层面,徐楠指出金融机构可对园区内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技术改造和科技开发贷款,每年在信贷计划中专项安排,优先评估、审批和使用。简化园区企业贷款手续,缩短贷款评估和审批时间,对信用好、产品适销对路,符合园区发展方向,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给予信贷支持。
在人才流动政策层面,她指出应该把农业科技园区作为农业科技创新基地,与农业科研结构同等看待,建立相应的人事管理、职称管理等新制度,并加强人才流动,制定类似“博士后流动站”的政策,管理各类人才参与园区科技开发和成果产业化。
农业科技园区作为我国农业现代化建设中涌现出的一种新型农业发展与成果转化模式,必将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有效载体。徐楠最后说道,“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已经成为现代农业发展的新模式、农业产业化的新起点和农村经济新的增长点,也会成为探索如何实现新型城镇化的有效路径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