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祖国宝岛,下榻台北,翻阅当地纸媒时,不禁被一则新闻怔住了:一市民没有按规定对垃圾分类,随意投入垃圾箱,被举报核实后,处罚2500新台币。据说,在台湾,倘伪造专用垃圾袋还可判处2—7年徒刑。重典治理城市垃圾,强行实施垃圾分类,使得台湾市民养成了一个生活习惯:每天定时走出家门把分类后的垃圾归入相应的回收车里,“垃圾不落地”这一政府提出的口号日渐成为市民的自觉行动。
反观内地城市,近些年来,我们政府也提倡垃圾分类,这项试点在不少大中城市实行。情形如何?概而言之:有起步,少起色。日前,《民生周刊》(由人民日报社主办)报道了北京市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其标题就令人寻味:《14年,北京只多了几个垃圾桶》。报道称:民众没有垃圾分类意识,想怎么扔就怎么扔,垃圾运走了怎么处理并不关心,只要自己看不见就好;政府摆上几个垃圾桶就算做了垃圾分类,全国上下大建焚烧厂,只要把垃圾从固体变成了气体,从地面排到了空中。无怪乎,有环保人士怒斥:“成千上万年以来,中国一直是个没有垃圾管理能力的国家,中国的公众是没有垃圾管理能力的公众。即使是到了城镇化极为彻底快速的2014年,神州大地也仍旧是垃圾遍野”。此言虽说是有些过激,但理还是靠谱的。
垃圾分类是一项全民性的系统工程。其起点应当是要让公众在充分认识垃圾分类重要性的基础上,清晰地辨明垃圾(以生活垃圾为主)到底应该分几类,如何分类。能回收的回收,有机物拿去堆肥,可燃的进焚烧厂,实在没办法再埋到地下。倘做不到垃圾分类,再怎么说“重视环保”都类乎纸上谈兵,无济于事。应该说,政府做了这方面的宣传工作,但做得还不实、不广、不深,离家喻户晓、妇孺皆知差远矣!不信,你可以随机问一下路人,可以随时查一个小区,垃圾分类“分”了没有?“分”到什么程度?便可一目了然了。举个简单的例子,很多市民连什么是“厨余垃圾”都分不清,往往将餐盒等无机物也当作厨余垃圾处理。市民不具备这方面的常识,是市民之过么?我认为,首先应该问责于政府部门:你重视了没有?宣传到位了没有?发现问题补救了没有?
垃圾分类关键在于“细分”。城市每天面临海量的垃圾,生产垃圾和生活垃圾,这仅是两大类;就说生活垃圾,也是随着物质的丰富而林林总总,生活垃圾分类必须分门别类,加以细化,切莫大而化之,否则,这项工作便失去了本来的环保意义。在日本,生活垃圾分类“细分”到何种程度?例举之:一个饮料瓶要拆分为瓶盖、瓶身及包装纸3个部分才能分别投入垃圾桶。
既然垃圾分类是全民性的,那理所当然要发动全民参与,谁也不能置身于外。这方面香港是我们效仿的榜样。香港迄今有3个垃圾填埋区,即将饱和,其中有1/3是厨余——剩菜剩饭、瓜皮果壳、超市处理的过期食品。环保是一个很生活的题材,需要用生活的方式来处理,而不止是颁布某条法令。在香港,厨余问题的解决主要是依靠社区市民和活跃于社区的NGO长期不懈的努力,政府也是经常向经验更为丰富的NGO请教,借助他们的力量解决之。内地城市这方面的工作还有很大空间。
内地城市在试点垃圾分类时,大多都出台相关条例,但几乎无一提及罚款措施,据今年6月《人民日报》报道,迄今没有一个城市对个人开出过一张罚单。治理酒驾,说了多少年,效果甚微,一旦重罚即刻立竿见影。垃圾分类进展缓慢,见效不显,究其原因也是治理缺失力度,赏罚不明。当然,这得以政府应做的各项工作都做到位为逻辑前提,否则政府执法也会没有底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