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08-16 15:24:17
来源:荆楚网 作者:钱桂林
8月12日晚,自贡市富顺县安溪镇毛桥社区3岁女童琪琪(化名)外出玩耍失踪,上百人寻找两天未果,经警方调查,邻居家13岁女孩小敏称,当晚自己送琪琪回家,开门时不小心将她撞倒,以为撞死人,因担心家里赔不起钱,心里害怕,遂将其扔进粪坑。小敏的父母长期在重庆等外地打工,小敏的爷爷除了做农活外,就爱喝酒,对小敏的管教不多。(8月16日成都商报)
3岁女童琪琪被丢进粪坑里淹死,而“凶手”竟是邻居家13岁的留守儿童小敏。一起本不该发生的悲剧还是发生了,让我们不得不再次关注留守儿童问题。
应该说,小敏存在不可小觑的心理健康问题。其一,小敏缺少生命意识。任何生命都该尊重和呵护,可这道理小敏并不懂。小敏在开门时不小心将琪琪撞倒,便以为撞死人了,她没有让大人来证实一下是否还有生命体征乃至于送医院急救,就将“死了”的琪琪扔进粪坑。其二,小敏缺少责任意识。在小敏的眼里,“死了”的3岁女童琪琪,就像死了的小猫小狗那样,可以随意处置,譬如扔到垃圾箱里、粪坑里、小河中或者随便找一个地方填埋一下,她压根儿不懂得如何善后。所以,小敏为了让父母逃避赔偿责任,便毫不犹豫地将“死了”的琪琪随意丢进粪坑里。其三,小敏缺少同情心和利他心。当看到别人陷于困境或生命健康安全受到威胁时该怎么办,作为未成年人,不谈见义勇为也该见义巧为,可小敏在撞伤了琪琪后,没有表现出本该出现的同情心和利他心。
对于才13岁的小敏来讲,我们不要对她过于求全责备,该责怪的是她的监护人。一方面是小敏的父母没有履行好监护责任。父母是孩子的第一监护人,理当负起孩子的教育和监管责任,不能因为忙于打拼生活而疏于对孩子的监护。小敏闯出如此大祸,父母难辞其咎。另一方面是小敏的爷爷奶奶没有履行好监护责任。小敏的父母外出打工,监护责任自然转移到爷爷奶奶身上,可小敏的爷爷除了做农活外,就爱喝酒,对小敏的管教不多。隔代教育的缺失,是当下不少家庭的共性,小敏一家只不过是其中的一个典型例子而已。
与其说小敏是“凶手”,倒不如说小敏的父母和爷爷奶奶才是“凶手”,正是他们监护责任的缺失,才使得小敏的心理存在缺陷甚至发生扭曲。近些年来,留守儿童屡屡闯祸甚至违法犯罪,教训深刻。留守儿童也应该享有属于他们的活泼、快乐、幸福的童年时光,可这却变得异乎寻常的奢侈,值得整个社会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