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李克强7月30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由统计部门依法适时发布大城市调查失业率数据,以更加全面动态反映失业情况,让社会和公众及时了解经济社会发展态势,使宏观经济决策更加“心中有数”。
近日,国家发改委公布数据显示,6月末,全国31个大城市城镇调查失业率为5.05%,已连续4个月下降。这是调查失业率首次进入公众视野,虽然调查失业率自1998年以来也一直在统计,但一直是内部上报而没有对社会公布。此前官方公布的都是城镇登记失业率,这二者并不一致。
城镇登记失业率不把农民工的失业纳入其中。按照国家统计局的计算公式,登记失业率的分子是登记的失业人数,分母是从业的人数与登记失业人数之和。具体来看,在城镇单位从业人员中,不包括使用的农村劳动力、聘用的离退休人员、港澳台及外方人员。
可以看出,登记失业率调查过度集中于城镇人口,对农民工状况的反映严重不足。而调查失业率指的是符合失业条件的人数占全部常住经济活动人口的比率。其中对常住人口的要求是在城镇居住满6个月,并不要求其户籍在调查所在地,因此其反映了登记失业率中未被涵盖的农民工等群体。一般认为,调查失业率比登记失业率更准确,更能全面反映真实的失业状况。国际上也通用调查失业率。
失业率反映了经济潜在产出的利用情况,与通胀率等同为至关重要的宏观经济指标,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晴雨表。只有有了准确而透明化的失业率,才能使宏观经济决策做到更加“心中有数”,而社会保障事业、劳动力培训、再就业工程、失业人员安置等方面的问题也才能得到可靠的信息支持。
此前国务院就提出,保就业是政府的重要职责,也是区间调控必须确保的民生“下限”。 今年上半年,全国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不断增加,失业率也连续下降,说明政府定向调控措施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此次国家确定由统计部门依法适时发布大城市调查失业率数据说明,经过几年探索,目前我国发布使用城镇调查失业率数据的条件已具备。政府将扩大调查失业率统计范围,完善办法,使失业率的统计更加准确。只有通过科学的抽样调查,采集失业率数据,才可以更好地监测就业状况,引导更加注重有就业的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