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第二轮中央巡视10省份3单位 将完成对31省市覆盖
时间:2014-07-17 21:42:09
来源:京华时报
“发挥利剑作用,使顶风违纪者收敛,让伸手的人收手,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哪里问题集中就巡视哪里,谁问题突出就巡视谁,巡视过后再杀个回马枪,给党员干部以警示,发挥更大威慑力。”
——王岐山
昨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岐山出席2014年中央第二轮巡视工作动员部署会并讲话。按照中央部署,今年第二轮巡视将再巡视10个省份,专项巡视3个单位。届时,今年年内将完成对全国31个行政区的全部巡视工作,耗时不足两年。而按照惯例,这样的工作强度要在5年内完成。
>>巡视方式
专项巡视将“出其不意”
14日,2014年首轮中央巡视工作已向各地反馈完意见,仅隔一天,今年中央第二轮巡视工作又马不停蹄地进入动员部署阶段。
经中央批准,中央巡视组将对广西、上海、青海、西藏、浙江、河北、陕西、黑龙江、四川、江苏等10个省区市开展常规巡视,同时对国家体育总局、中国科学院、一汽集团开展专项巡视。
王岐山强调,要逐步实现巡视全覆盖必须转变方式、创新方法,在开展常规巡视的同时,深入探索专项巡视。专项巡视可以针对一个地方、部门或企事业单位某个方面、某个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体现机动灵活、出其不意、短平快的特点。
>>针对问题
“选错一人,贻害无穷”
此轮巡视将针对哪些问题?王岐山指出,要围绕“四个着力”发现问题。在腐败问题上,要紧盯矿产资源、土地出让、房地产开发、工程项目、惠民资金和专项经费管理等方面的突出问题。
在“四风”问题上,要盯住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方面的问题,也要关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重点发现顶风违纪行为。在纪律问题上,要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执行情况的检査,重点发现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组织涣散、纪律松弛问题。
针对此前巡视地普遍存在的选人用人问题,王岐山称:“选好人、用对人是头等大事,选对一人、造福一方,选错一人、贻害无穷。”他表示,在选人用人问题上,要重点发现买官卖官、带病提拔、超编制配备干部和“裸官”等问题,做好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査工作。
不足2年干了过去5年的事
相较于此前两轮中央巡视工作,今年巡视工作有一些新变化。比如巡视范围明显扩大等。
中央党校教授林喆表示,以目前巡视的覆盖面来看,十八大后四轮巡视将完成对我国31个行政区的全部巡视,所耗时不足2年。而这样的工作量是过去的5年所为。全部巡视结束之后该如何做?王岐山在动员会上的讲话已经有所透露,即巡视过后,哪里问题集中就巡视哪里,谁问题突出就巡视谁,巡视过后再杀个回马枪,给党员干部以警示。这样对于党员干部起到足够的警示作用,对于此前“侥幸”逃脱巡视的违法违纪干部也更具威慑力。
此外,对于上一轮巡视中首次使用的“专项巡视”手段,王岐山又给了更加宽泛的适用范围,即专项巡视可以针对一个地方、部门或企事业单位某个方面、某个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体现机动灵活、出其不意、短平快的特点。
□最新通报
赵智勇遭行政处分连降七级
3名省部级干部同时被开除党籍
昨天,中纪委通报了此前已落马的江西省委原常委、秘书长赵智勇及昆明市委原书记张田欣的处理结果。两人被开除党籍但行政处分为“降职”,张田欣连降四级被降为副处级非领导职务,赵智勇则“一降到底”为科员。此外,西宁市委原书记毛小兵也被通报遭到“双开”。
与张田欣、赵智勇一面开除党籍、一面降职处分有所不同,此前,进入公众视野的党员干部受处分的方式以“双开”居多。
>>释疑
降级处理有何依据?
何为“双开”?简单而言就是: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实际上,“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仅是受到党内处分和受到行政处分的两种处罚方式,只不过都是“顶格儿”的最高级别的处分。其与“党员”“干部”的称谓,以及中纪委监察部的分工均一一对应。党的十四大以后,根据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决定,中纪委与监察部已合署办公,尽管合署办公但是两者区别在于一个要“加强党的纪律和纪律检查工作”、一个则是要“强化行政监察机关职能”,即二者有着“治党”和“治官”的区别。
而两种处分方式也是分别依据不同的法规做出,即《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对党员的纪律处分有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国家公务员法》规定,对干部的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根据《国家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非领导职务层次在厅局级以下设置。综合管理类的非领导职务分为: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
依据这一规定,张田欣连降四级,而赵智勇则“一降到底”仅为科员。
连降多级意在何为?
多名专家表示,以往对于党员干部的违纪违法行为多用党纪处分代替行政处分,留党察看后不久异地就职的情况屡见不鲜,也因此备受百姓诟病。也有许多干部受到“官降一级”的行政处分,但大都属于内部举措不对外公开,而对于严重违纪违法的党员干部则多是达到“双开”的程度。因此,公众鲜见除了“开除党籍、开除公职”之外的党员干部处分方式。
此次将两名严重违纪达到“开除党籍”处分、但因未构成违法犯罪尚不足以被“开除公职”的省部级干部张田欣、赵智勇分别给予连降四级、连降七级的处分,实则在向国家公职人员表达“从严治官”的决心。
处分期满后会怎样?
《国家公务员法》还规定,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其中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
受“降级”处分的时间为二十四个月。此外,还规定,“解除处分后,晋升工资档次、级别和职务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但“解除降级、撤职处分的,不视为恢复原级别、原职务”。这意味着即便处分期满,张田欣、赵智勇解除了降级处分,也不等同于恢复原级别、原职务。
北京反腐实行一案双查
京华时报讯北京市委常委会近日讨论通过了《北京市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防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实施意见》,并正式印发全市。
《实施意见》共分总体要求、坚持不懈抓好党的作风建设、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坚持科学有效预防腐败、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五个部分。在任务要求、具体措施等方面有四个特点。一是着重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二是聚焦中心任务,强化作风建设和惩治腐败。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实行“一案双查”,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三是紧密结合北京实际,突出制度建设和廉政风险防控。四是落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对推进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提出细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