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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房产中介费取消最高限价 本月起实行市场调节价
时间:2014-07-16 13:18:44  来源:北方网  

    内容提要:日前,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房管局联合出台《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确定自本月起,房地产经纪服务收费开始实行市场调节价。《通知》明确,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接受委托,进行房屋买卖居间代理和房屋租赁代理的经纪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收费标准由委托和受托双方根据服务内容、服务成本、服务质量和市场供求状况协商决定。

    通知

    《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提出房地产咨询、经纪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不再出台具体指导价格。收费标准由委托和受托双方根据服务内容、服务成本、服务质量和市场供求状况协商决定。

    变化

    本市放开房地产经纪服务收费,以往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受委托进行二手房买卖时向买卖双方各收取成交价1%作为中介经纪服务费的“老标准”将不再是一成不变的统一标准,中介服务费的价格也将随着市场形势发生变动。

    天津北方网讯:日前,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房管局联合出台《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确定自本月起,房地产经纪服务收费开始实行市场调节价。

    《通知》明确,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接受委托,进行房屋买卖居间代理和房屋租赁代理的经纪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收费标准由委托和受托双方根据服务内容、服务成本、服务质量和市场供求状况协商决定。

    年初出台的2014版《天津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规范》曾明确了房地产中介服务最高收费标准。包括,房屋买卖居间代理服务费,为成交价的2%,买卖双方各1%;代办有关事项过户手续服务费,为400元,买卖双方各200元;代办贷款服务费,为600元,买方承担;单独代办产权过户手续服务费,为300元,买方承担;租赁中介经纪服务费,为1个月租金,租赁双方各50%。新的《通知》则提出房地产咨询、经纪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不再出台具体指导价格。

    本市一家房地产中介大型企业中层高经理向记者透露,由于房地产中介企业经营情况不同,一直以来有不少企业主动降低自己的中介服务费来吸引客户,或采取服务费用“打折”等形式“促销”。如今,政府明确放开房地产经纪服务收费,可以说是把市场的事还给了市场。在当前楼市条件下,或将影响更多地产中介根据市场情况主动调低经纪服务费用,作为买卖双方的百姓也将因此少花钱,这就等于为买卖双方“省钱”。但是既然价格实行市场调节,那么也不排除在未来调高价格的可能。记者从我爱我家、链家地产、中原地产等本市大型房地产中介企业了解到,目前主力中介企业对该政策尚处于观望阶段,目前实行中的中介服务费标准尚不会立即出现变化。

    天津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丛屹教授分析,房地产中介领域已经是一个市场发展比较成熟的领域,放开经济服务收费是让其回归市场的积极举措。从眼前看,有利于中介企业根据市场形势作出灵活调整,确保中介企业的生存与活力;从长远看,此举也将刺激中介企业提高服务质量以保证房地产经纪服务收费的持续收取,客观上将刺激企业强化自身建设、提高服务水平。

    《通知》进一步要求,各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应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在其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公示价目表,价目表包括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及完成标准、收费标准、收费方式及收费对象等基本标价要素。一项服务包含多个项目和标准的,应当明确标示每一个项目名称和收费标准,不得混合标价、捆绑标价;代收代付的税、费也应予以标明。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不得收取任何未标明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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