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资源利用率,加快绿色环保产业发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近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了《关于推广应用尾矿和建筑废弃物建材制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应用尾矿和建筑废弃物建材制品,并将以承德、唐山、邯郸为试点,培育一批技术水平高、创新能力强、生产规模大、经济效益好的示范企业,着力打造一批尾矿和建筑废弃物建材制品生产基地,为全省市政工程建设提供质优价廉的尾矿和建筑废弃物建材制品。
《通知》提到,河北省推广应用尾矿和建筑废弃物建材制品的主要品种有:路面透水砖(含广场砖、便道砖、盲道砖等)、护坡砖、灰砂砖、建筑墙体砌块、建筑再生粗细骨料(尾矿骨料)、干混砂浆、微晶玻璃以及建筑装饰装修板材等。此类产品具有原材料供应充足、成本低、运距短、品种规格丰富、使用效果好、利废环保等特点,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性能可以满足市政和房屋建筑工程标准规范要求。
《通知》要求,从2014年7月1日开始,全省县级及以上城市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园(绿地游园)、道路、市政广场、人行步道、停车场等市政建设工程,政府投资的医院、学校、保障房以及商品房住宅小区的配套设施建设中,应优先使用尾矿和建筑废弃物建材制品,减少或不使用花岗岩、大理石等石质建材制品。全省村镇工程建设中的道路、公园、广场等基础设施以及新民居建设中,也应优先使用尾矿和建筑废弃物建材制品。
为保证尾矿和建筑废弃物建材制品的顺利推广应用,各市要明确职责和任务,全省县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均应明确推广应用尾矿和建筑废弃物建材制品的机构和人员。各市工程建设、规划、设计等部门,在工程建设中优先选用尾矿和建筑废弃物建材制品,对能够设计使用而未选用的,其工程建设图纸审查不予通过,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同时,从2014年下半年开始,省住建厅将定期对尾矿和建筑废弃物建材制品组织技术质量评估,将符合工程设计规范和使用要求的优质产品列入《河北省建设工程材料设备绿色节能产品推广目录》,并在“河北建设网”予以公布。此外,还将定期对各市尾矿和建筑废弃物建材制品推广应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将推广应用情况纳入河北省县城建设考核评价和“河北省人居环境奖(进步奖)”考核指标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