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太原7月4日电(实习生 张婷婷)近日,从太原市民政局了解到,太原市按照国家有关精神,制定出台《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变低保“三级审批”为“两级审批、三级管理”。从7月1日起,太原市低保审批采取乡镇(街办)审核和县(市、区)低保中心审批的两级审批制度。
同时,规定低保申请受理期、审核期和审批期的时间节点。困难群众申请低保只需要在每季度前50天到所在街办(乡镇)递交申请,并接受街办(乡镇)的入户审核、县(市、区)低保中心的入户抽查、街办(乡镇)在社区组织的民主评议听证会、张榜公示等程序,符合条件者就可在下一季度享受到低保,从而使审批工作更快捷、更公平。
据统计,截至5月底,全市共有城市低保对象22189户、40202人,农村低保对象27997户、47324人。2013年,太原市共发放低保金3.45亿元,为近9万城乡困难群众编织出一道严密的生活保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