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海南视窗海口7月1日电(记者吉羽)7月1日起,海口市所有超标电动自行车一律不准上路,届时,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依照(办法)相关规定对超标电动自行车进行查处。6月30日下午,数百市民在海口世纪公园办理超标电动自行车注销和新车上牌业务。
据海口市交警部门介绍,该市黄牌超标电动自行车车主在2014年6月30日前可自行处置自己的车辆:一是及时到超标电动自行车注销办理站点办理牌证注销手续;二是置换合格电动自行车或将车辆交给有资质回收报废超标电动自行车的企业进行报废。根据《海口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临时通行许可期限届满的超标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处1000元罚款。
7月1日起,所有临时牌照的信息会被强制注销,没有主动注销临时牌照的市民一旦驾驶超标车违章,交警将不能查询到超标车的任何信息。届时,交警将以“临时通行许可期限届满的超标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来处理,并罚款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