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较于以往大气治污过程中各界更关注的行业准入最低标准,今后北京也将开始启动“最高标准”,奖罚并重。在日前市环保局召开的北京百项环保技改工程启动会现场,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明确表示,北京将进一步完善环保激励政策,制定环保技改资金奖励办法,建立环保领跑者制度,对实施环保技改措施、污染物排放达标并进一步减排的企业给予资金奖励,增强环保型企业的市场竞争优势,促进工业与环境协调发展。
“鼓励企业用最好最干净的技术,只有最低标准的惩罚措施是显然不够的,如果没有相应的奖励措施,企业也就没有节能减排技术革新的推动力。”中国人民大学环境金融学院教授蓝虹建议,可以通过税收优惠政策对投入技术后达到节能较高标准的企业给予奖励,也可以成立减排奖励基金,激励企业去使用更高更好的技术减排。
实际上,此前,我国已经有部分地方政府开始实施对节能完成情况较好企业的奖励制度了。而去年我国颁布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也明确,要建立企业领跑者制度,对能效、排污强度达到更高标准的先进企业给予鼓励。这一规定使得领跑者制度从节能领域扩展到了污染防治领域,其外延得到了进一步扩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