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李克强6月25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促进产业转移和重点产业布局调整的政策措施。会议指出,顺应经济发展规律,引导东部部分产业向中西部有序转移,对于推动经济向中高端水平跃升,具有重大意义。要突出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做好政府引导,让调结构和稳增长、惠民生互为助力。
根据区域经济发展梯度转移理论,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客观上存在梯度差异,高梯度地区通过不断创新并不断向外扩散求得发展,中、低梯度地区通过接受扩散或寻找机会跳跃发展并反梯度推移求得发展。对于我国目前的情况,正如总理所言,欧洲国家包括美国,都出现了失业率居高不下的问题,发展中国家更是如此。对中国而言,保障中西部地区的充分就业至关重要。过去30多年,从西部地区流向东部地区的农民工,为中国经济作出了巨大贡献。现在的问题是,随着经济发展,东部沿海地区劳动力成本日益上升,产业竞争力开始有所削弱。
因此,在国内外的宏观经济背景下,将东部沿海发达地区的部分产业转移到相对欠发达的中西部地区,是对东西部地区乃至整个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利好举措。从区域发展来看,将东部地区劳动、资源环境密集型产业向中西部地区转移,能够缓解东部过剩的人口压力,减轻环境负担,有助于东部产业结构的调整优化;而有序推进西部煤炭和现代煤化工、西南水电等基地建设,有助于强化资源型产业布局导向,加快中西部资源开发利用,增加当地就业岗位,促进人口就近城镇化,加快中西部经济发展。从国家整体角度看,经济转型升级离不开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将东部地区部分产业合理转移到中西部地区,有助于缩小地区差距,激发经济活力,配合城镇化进程,促进社会协调、公平发展。
在具体运作层面,政府和市场应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市场应突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遵循市场规律,开放更多领域鼓励私营部门扩大投资,吸引企业自主转移。比如在基础设施领域鼓励民间资本进入,激发市场活力。政府“有形的手”则应起到引导作用,营造承接产业转移的良好“硬环境”和“软环境”。要加快改善中西部交通、信息、能源等基础设施,强化财税、金融等服务,做好人才开发和产业配套。另外,政府的引导作用还表现在环境保护领域,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地区,除热电联产外禁止新建燃煤发电等高耗能高污染项目。在产业转移进程中,要切实保护环境,节约集约用地用水。
当前经济改革已进入深水区,环保压力也刻不容缓。正如李克强总理强调的那样,要在确保环境不被污染的前提下,积极有序引导东部沿海地区产业转移,引导1亿人在中西部地区就近城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