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西安6月24日电(梁锦)6月24日,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公布第二次全省土地调查成果数据,与第一次调查成果相比,陕西省耕地面积减少114.3万公顷。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燕崇楼表示,陕西省耕地保护形势仍十分严峻,必须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
根据国务院开展的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决定,陕西于2007年7月起全面开展第二次土地调查(以下简称二次调查),并以200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二次调查数据。二次调查首次采用覆盖陕西省的遥感影像的调查底图,实现了图、数、实地一致。全面查清了陕西省土地利用状况,掌握了各类土地资源家底。
以200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陕西省耕地面积399.7万公顷,其中水田16.5万公顷、水浇地107.2万公顷、旱地276.0万公顷;园地85.0万公顷;林地1123.2万公顷;草地288.8万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71.8万公顷;交通运输用地23.4万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31.0万公顷,其他土地面积33.3万公顷。
与1996年公布的第一次调查成果比较,陕西省建设用地、林地、园地面积均有所增加,由于调查标准、技术方法的改进和生态退耕、农业结构调整及自然灾害损毁等因素影响,耕地从514.0万公顷减少到399.7万公顷,减少114.3万公顷。
从耕地质量看,陕西省耕地中旱地276.0万公顷,占耕地总面积的69.1%;25度以上耕地93.9万公顷,占耕地总面积的23.5%;水田、水浇地合计123.7万公顷,占耕地总面积的30.9%;耕地质量总体水平不高。
从人均耕地看,陕西省人均耕地由一次调查的2.15亩下降到1.59亩,人均耕地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一半。
据介绍,陕西省耕地保护形势仍十分严峻,人均耕地少、耕地质量总体不高、耕地后备资源不足的基本省情并未改变,因此,需毫不动摇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
“要严格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严格落实地方政府耕地保护主体责任;严格落实规划和用途管制;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规模;严格实行以补定占、先补后占、占优补优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确保陕西省耕地数量基本稳定,质量不降低,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燕崇楼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