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早高峰,不少人喜欢将早餐带进地铁车厢内吃,今后这种行为将在南京得到严格禁止。7月1日起施行的《南京市轨道交通条例》,明确禁止在列车车厢内饮食。根据该《条例》,车厢内饮食由轨道交通经营单位责令改正,并可处以警告或者2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6月18日中国江苏网)
在《南京市轨道交通条例》出台之前,上海、香港、深圳等城市之前已经出台了此类规定。北京市法制办迫于舆论压力,在拟提请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待审议的《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条例(草案)》稿中,则将备受舆论关注的“地铁禁食”条款删去。
地铁禁止禁食入法,在不少人看来是小题大做,是将道德问题法律化。其实,这是一种认识上的误区。法纪不张,道德不立。法律建设与道德建设相得益彰。美国是一个废除了死刑的国度,但其法律制度体系却相当完备、细致,几乎到了事无巨细都有法律规定的地步。完备细致的法律,为维护美国社会秩序提供了坚强的制度保障。
当下的中国,道德滑坡相当严重,重建公民道德体系迫在眉睫。例如,在官员的选拔上要求德才兼备。事实上对官员的道德考量,很难做到精准定性,带病提拔者比比皆是;在科学研究领域,论文抄袭、科研造假等学术不端现象屡有发生;在商业领域,诚信缺失更是尽人皆知。道德失范几乎无孔不入,已经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治理道德领域的问题,不能仅仅指望良心发现,需要标本兼治。党员干部要率先垂范,争做道德模范,以优良的党风,带动务实的政风,促进淳朴民风的形成。但是,要从根本上解决道德领域的问题,需要加强法制建设。要通过法制建设,依法对不道德的行为进行追责、处罚,使道德失范者付出应有的代价。
这方面,新加坡有着成功先例。新加坡目前还保留有鞭刑,这是一种肉体酷刑,令人望而生畏。据说,很多罪犯被处以鞭刑时都哀求法院不要打鞭,哪怕多坐几年牢。严明的法律,带来了新加坡的高度文明。
从这一意义上说,《南京市轨道交通条例》明确禁止在列车车厢内饮食,是法制建设与道德建设的双赢之举。北京市法制办迫于舆论压力,在拟提请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待审议的《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条例(草案)》中,将备受关注的“地铁禁食”条款删去,看似尊重了民意,其实是法制建设的悲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