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记者从河南省财政厅获悉,近日,省财政厅、住建厅联合下达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补助资金123.67亿元。
据了解,该笔专项补助资金中,中央财政补助我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115.67亿元,省级年度预算安排资金8亿元,统筹用于向符合条件的在市场租赁住房的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发放租赁补贴,支持政府组织实施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以及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
据介绍,该项资金实行因素法分配,按照“鼓励先进、照顾困难、保证重点、统筹安排”的原则,根据各地2014年住房保障各项任务、上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财政困难系数等因素分配该项资金,并适当向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较重的资源枯竭型城市和古城保护城市倾斜。该项资金的下达,将极大缓解市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资金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