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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国家部委对新型职业农民培养计划意见不一
时间:2014-06-13 10:23:48  来源:中国青年报 

  教育部、农业部今年3月21日出台了《中等职业学校新型职业农民培养方案试行》,这一政策意味着以务农为主业的群体尤其是农村大龄青年上中职没有任何政策门槛,社会各界一度对此充满期待。

  但现实情况是,新型职业农民培养计划在国家部委“函来件往”中难协调。一些地方教育行政部门与基层涉农院校谨慎地说:“缺乏配套保障措施的政策文件,虽然好看但是未必管用。”

  未来谁来种地的问题被摆到比较高的位置

  据教育部职成司统计,全国中职学校农林牧渔类专业招生规模连年下降,2010年110.04万人,2011年85.4万人,2012年71.98万人。在高职院校里,农林牧渔类专业招生人数与在校生所占比例都不超过2%,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出现了严重的“轻农、去农、离农”现象。

  黑龙江垦区农业职业学院副院长李洪亮说,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学校每年招生1000多人,现在农业类专业每年招生100多人,农机、农学、种子生产与经营等直接在土地上就业的专业招生更少。

  农业部也提供了一组统计数据,2013年全国农业从业人员中50岁以上的比重已超过40%,到2016年这一比重将达到50%。同老龄化一并出现的还有农业从业人员女性化和文化程度低,即留在农村的多是妇女、儿童、老人组成的“386199”部队,年轻人不多,青壮年男性寥寥无几,出去的不愿意回乡干农业,留下的不安心搞农业。

  为扭转“三农”后继乏人的趋势,近年来国家把新型职业农民培养摆到比较高的位置,并密集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

  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大力培育新型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着力加强农业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

  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加大对新型职业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领办人的教育培训力度。”“落实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政策,紧密结合市场需求,加强农村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同时,在今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的六项重大修改中,专门增加了“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内容,以适应创新农业生产经营方式的需要。

  “离开农业现代化支撑,其他现代化都是空中楼阁。”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副校长齐国说。

  国家部委“函来件往”中对新型职业农民培养计划意见不一致

  农村生产与生活节奏与城市不一样,把全日制教学形式搬到农村肯定会出现水土不服的现象。山西省教育厅职成处处长王耿升认为,对青壮年农民的教育培养应该有一个全新的质量观,即帮助农民尽快掌握和推广农村实用技术,达到增产增收的目的,而不是简单地按过去学科体系思维,开多少课程,达到多少学时;同时,要确定谁来给针对农民的教育买单。

  针对广大务农农民生产、生活特点,2012年9月12日,农业部办公厅制定了中等职业教育农学结合弹性学制实施方案,并致函教育部办公厅,恳请教育部将农学结合弹性学制中等职业教育纳入全日制实现形式,给予资助和免学费,支持务农农民就地就近接受涉农专业中等职业教育。

  教育部办公厅在2012年12月19日复函农业部办公厅表示,农学结合弹性学制不属于全日制,难以列为中等职业教育资助与免学费范围。不过,教育部愿意配合农业部,进一步研究明确新型职业农民的定义、数量、培养规格和地域分布,以便做好培养新型职业农民的教育规划,共同争取设立专门的财政支持项目,解决务农农民通过农学结合弹性学制接受中等职业教育享受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问题。

  2013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就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培养新型农民问题再次提出第1650号提案,由教育部主办、财政部会办。

  财政部农业司2013年6月14日在给教育部办公厅的函件中对新型职业农民培养问题予以淡化处理,强调将按照2012年教育部等九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的意见》的要求,加大对农业职业院校的支持力度,增强农业职业教育吸引力,逐步提升农业职业院校支持现代农业发展的服务能力。

  新型职业农民培养问题不仅在国家部委之间面临协调较难的状况,在部委内部也面临多部门协调难的问题。

  教育部职成司提出,对于中等职业学校学籍和资助认证,教育部早已将中等职业教育教学计划的制定权下放到省里,各省可以自主决定。

  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和助学金工作要以贯彻落实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进一步完善助学金制度的意见》(财教[2012]376号文件)精神,农民学员只要能够完成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全日制教学计划,均应该享受免学费和助学金政策,做到应免尽免,应补尽补。

  但教育部相关司局对此理解不一致,后经有关领导协调,由该部财务司牵头,研究中等职业教育“农学结合弹性学制”学生资助政策。

  经费无着落,新型职业农民培养计划落地难

  据了解,此次《中等职业学校新型职业农民培养方案试行》文件的出台,是部门合作、协同创新人才培养的一项改革。过去,人才培养标准与评价往往是教育部一家说了算,现在对新型职业农民的准入门槛与培养标准、评价体系均由农业部制定,教育部全力以赴做好中间的人才培养环节。

  与此同时,教育部、农业部在制定上述文件过程中,还配套起草了《新型职业农民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办法》,建议建立国家出资购买农民学习成果的公益性补偿制度,即为鼓励务农农民接受职业教育、减轻其误工损失和经济负担,对参加中职教育的农民学生给予一定的补贴与免学费政策。

  中国青年报记者注意到,在教育部、农业部正式印发的《中等职业学校新型职业农民培养方案试行》文件中,对基本学制、专业类别、教学管理等作出了详细的规定,但在经费保障方面只字未提。

  据本报记者调查了解,在教育部、农业部文件出台前,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山东、湖北、湖南、广东、广西、云南、陕西、甘肃、青海、新疆等省市区明确提出要有相应经费保障机制。否则,可能出现新型职业农民培养计划“雷声大、雨点小、落地难”的现象。

  湖南省临武县麦市镇干部王当亮算了一笔账,农民到县城参加培训来回路费需要20多元,每天吃饭与住宿花费100元左右;青壮年农民到建筑工地打小工每天工钱为80元至100元。若政府不给农民培训及其学习成果埋单,农民肯定没有积极性,还不如去建筑工地打小工。

  “现在年轻人不愿种地、不会科学种地,即使把一条沟承包下来,也不会种植和管理。”山西省原平市东社镇上庄四村主任郭丑柱说,当务之急是要通过政策补贴和培训,吸引年轻人返乡务农。

  “发达国家普遍以政府资金投入为主渠道,保证农民教育培训需求。”中国农业大学农民问题研究所所长朱启臻教授说,法国为保障对农民按需培训,建立了层次分明的农民教育培训体系。农民不但可以自选培训内容、时间,而且还可领取误工补贴等。日本政府在2011年出台政策,对45岁以下新增加务农人员、农业法人雇用青壮年劳动者给予直接补助。

  参与两部委文件制定的专家建议,国家应完善面向新型职业农民接受中等职业教育资助补贴政策,并制定出台以直补个人为主的学成后补偿政策,逐步建立和完善公益性新型职业农民培养培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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