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资源环境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制约开始显现,节约和有效利用资源日益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以再制造产业为代表的一批资源节约型新兴产业应运而生,方兴未艾。
所谓再制造产业,是以报废设备及其零部件的循环使用和反复利用为目的,以报废产品为毛坯,采用先进再制造成形技术,使报废设备及其零部件恢复尺寸、形状和性能,形成再制造产品的一系列技术措施的产业。再制造产品是新产品,产品和零件涉及机床、医疗设备、汽车、办公家具、飞机和电子产品等许多领域,其成本仅是原型产品的50%左右,节能60%、节材70%以上,产品质量和性能达到甚至超过原型产品。
我国已经整体进入了工业化加速发展期,对资源环境的消耗很大,加快发展再制造产业,能有效提高资源利用率,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这种意义,表现在4个方面,即发展再制造产业能最大限度激活资源潜力,能有效解决废旧产品报废带来的环境和资源浪费问题,能有效缓解就业压力,有利于“两型”社会建设。
长株潭城市群作为湖南省经济最发达的地区,重视发展再制造产业,部分科研单位与企业界已在积极行动,基本掌握了再制造基础理论和关键技术,具备发展再制造产业有利条件:发展再制造产业基础较好,工程机械多元化市场供求有利于再制造产业发展,“两型”社会建设为再制造产业发展提供了政策机遇。
立足现实基础,笔者对长株潭城市群发展再制造产业提出如下思路和建议:
规划建设再制造工业园。在示范区高起点、高水平规划建设一批再制造工业园,以低门槛的优惠政策向外招商,着力吸引一批国内外知名企业。将再制造列为工业园外商投资鼓励目录,对工业园再制造企业实行税收减免,对开展再制造关键技术研究给予必要的技术研发资金支持。尽快编制实施《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再制造试点方案》,重点支持废旧汽车、废旧工程机械再制造发展。
发展再制造产业链。在建设长株潭再制造工业园基础上,发展长株潭再制造产业链。一是对报废产品的回收、拆解及再制造实行“变堵为疏”,建立再制造与制造、回收、拆解相衔接的产业制度,允许有资质的企业从事再制造上下游配套产业的经营。二是加强对再制造产品市场流通的监管。在城市群推行企业认证制度、产品和市场监管制度、技术标准和监管制度、原材料来源管理制度和中介监管制度,规范各类经济主体在再制造产业链的市场行为。三是完善再制造产业链政策体系。健全产业政策,严格执行行业准入管理制度,完善技术标准和技术监管制度,健全再制造产业链的财税政策,全力推进再制造产业链的形成和发展。
规范“两型”特色再制造法规体系。抓紧研究制定与相关法规规定相衔接的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再制造管理办法,建立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再制造与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相衔接的制度,健全长株潭发展再制造产业的地方财税政策体系。一是加快立法,确立再制造的知识产权保护原则。二是出台《长株潭城市群汽车、工程机械使用和回收再使用条例》,统一有关汽车、工程机械再制造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二手车市场监管,鼓励汽车再制造厂商在二手车市场批量购买旧车和报废汽车用于再制造。明确行业分类标准及技术规范,推动各领域再制造业务的顺利发展。三是建立生产者延伸责任制度,促使生产者关注再制造问题。明确制造商、中间商、进口商、销售商、最终使用者对于产品寿命各阶段的责任。鼓励初始制造使用环境友好型设计、可拆卸设计和可再制造设计,提高产品的模块化和标准化,从产品设计阶段就引入可再制造的理念。
促进长株潭城市群加入国际资源大循环。在再制造工业园的基础上,尽快建立起“进口廉价的再生资源+进口廉价的二手设备+廉价的劳动力+高技术=耗能最少、质优价廉的出口或内销产品”的新的开放模式。一是建立财税补贴制度,鼓励各类主体参与投资,尤其鼓励汽车、工程机械和零部件生产企业参与再制造产业。二是采用市场手段和财税激励手段鼓励再制造发展,严格实施“污染者付费”制度,确保市场手段成为再制造发展的主要激励手段,逐步建立包含税收优惠、征税政策、收益政策、财政补贴“四位一体”的财税制度。三是加大研发投入,完善再制造技术创新体系。积极组建长株潭城市群再制造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组织力量开展若干项技术如激光表面改性技术的应用,攻克基础理论和核心技术难题。鼓励企业通过引进技术、合作开发、联合制造等方式掌握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在立足自主研发的基础上,实现消化吸收再创新。四是建立城市群公共技术平台,研发产业共性技术。积极开发城市群再制造基础共性技术和专用技术;加快完善数据共享系统,逐步实现工程技术数据库的全社会共享;鼓励行业协会、企业、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建立再制造技术服务机构,提供公共技术服务,普及再制造技术,提升全行业技术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