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省长陈政高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部署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促进土地集约化经营的实施意见》。会议指出,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促进土地集约化经营,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这既是中央的决定,也是广大农民的期盼。它不仅有利于加快农业经营方式转变,有利于提高农业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水平,还可以促进农民增收,加快实现农业现代化,意义十分重大。
会议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民增收、实现城乡一体化的目标,在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落实农民对承包地的各项权益、尊重和保障农户生产经营主体地位的基础上,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促进土地集约化经营。一要认真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这是这项工作的基础和依据。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统一部署、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公开、公平、公正地扎实推进,确保5年内完成。二要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引导、规范的原则,促进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大力培育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三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管理、指导和服务,优化土地流转和集约化经营软环境。四要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多种形式和途径,正面引导、大力宣传推进土地流转的相关政策和发展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营造良好氛围。
会议还原则通过了《辽宁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和《辽宁省水土保持条例(草案)》,研究了其他事项。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周忠轩,副省长贺旻、谭作钧、邴志刚、赵化明、薛恒、刘强,省长助理、省公安厅厅长王大伟,秘书长周立元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