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一项抽样调查数据显示,中国户籍城镇化率仅为27.6%,此外,目前有2/3的流动人口不愿意放弃原本在农村的户籍。所谓户籍城镇化率,是指户籍为城市人口所占总人口的比例,不包括流动人口。目前来说,一般认为我国城镇化率在52%,这一数据和户籍城镇化率之间的差距就是因为有相当部分的流动人口尚未放弃原本在农村的户籍。
城市户口曾经是农村人的普遍愿望,意味着获得与之相配套的社会福利和一系列配套政策。经济改革促使转变逐渐发生,尤其在上世纪九十年代之后,一方面,市场经济突破城乡隔阂的藩篱,农村人到城里可以自由打工;另一方面,城市户口附带的计划经济色彩较浓的福利逐渐淡化,再加上国企改革和住房改革,城市户口的含金量越来越低。到九十年代末,农民工大潮已经席卷中国。
对于绝大多数农民家庭来说,收入主要来自两块,一是主要劳动力外出打工的收入,二是家庭所有的农村生产要素带来的收入。前者主要在城市获取,后者主要是责任田以及农村其他生产活动或财产性带来的收入。这两块收入对农民缺一不可。在城市打工获得的是家庭主要收入,在农村责任田以及其他生产活动或财产性收入,是农民的退路,平常主要由家庭次劳动力如妇女老人负责。
农民目前的这种收入格局决定了户籍城镇化率低下。很简单,他们不可能放弃第二部分收入,尤其是拆迁或者征收农田很有可能带来巨额收入。更重要的是,由于城市户口附带的福利逐渐减少,并且大部分城市给新市民并没有配套福利政策,如社保、医保,农民更不可能轻易进城,即使他们不少早就已经在城市生活了。那么,这种局面将一直得不到破解吗?并不是,已经有相当部分的农民进了城,并且在城市扎下根。这部分人包括部分进城买房工作的农村大学生,包括在城市打工获得体面收入的高级蓝领农民工,包括城中村改造以及城市周围拆迁获得补偿的农民。问题在于,除去他们仍有将近50%左右的农村家庭,依靠两份收入尚不足以支撑他们进入城市。
在未来二十年,我们的城镇化目标是:以每年百分之一左右的速度递增,到2035年左右城镇化率达到70%。要达到这样的目标,就必须去解放剩下的50%左右的农村家庭。如何解放,核心在于两点,一方面,要给予进城农民同等市民待遇,另一方面,要赋予农民更多的财产权利。目前,农村的土地制度仍然偏于保守,虽然作为农民收入的第二来源,具有保障性功能,但可以通过适度改革让土地制度更为灵活,来激发农村的活力,并且助推城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