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政府法制办近日公布《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从4月11日起至4月30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的条款很多,力度也很大,其核心是室内公共空间拟全面禁止吸烟。此外,还有如公务活动不得提供烟草、中小学周边禁设烟摊等。而最值得关注的当属室内公共场所将不再设立吸烟区,违规设立吸烟区最高可罚3万元。
众所周知,在公共场所全面禁烟是世界性潮流,大势所趋。而在中国北京等城市,禁烟法规也已经实施多年,但效果并不很理想。除医院、机场、图书馆等特殊区域外,机关、企事业单位、餐馆等处禁烟标志往往形同虚设。完善或重新出台禁烟法规,加大执法力度,立法必严,违法必究,加快与国际文明惯例接轨,对于净化环境、有效遏制吸烟带来的危害,特别是防止二手烟对他人带来的伤害,确实非常必要。
笔者从不吸烟,但从以往的禁烟实践和实际效果考虑,觉得一步到位达到国际最佳标准,或许未必现实。如果依照意见稿实施,意味着在机场等重要公共场所的吸烟室都要撤销,意味着所有餐馆内的吸烟区也将取消,意味着几十层、数百米高的大厦内将不设吸烟室,意味着无论冬夏春秋、时间早晚,烟民们烟瘾发作时必须到室外才能过把瘾。
显然,这样的条款在国际范围内也属高标准之列。而在戒烟对很多烟民依然是一个巨大的难题、戒烟药是否入医保还在讨论中的背景下,在对行人的交通法规条款尚难以执行到位、中国式过马路依然普遍存在的环境下,要使这样的条款执行到位,难度是相当大的。如果没有足够的执法力量保证违法必究,如果有法不依,如果在很多地方形同虚设,如果形成了大量的民不举官不究、法外开恩或是法不责众,或还不如适度降低一点儿法律条款的标准和执行难度,确保其实施到位。
因此,在推出新的禁烟法规时,在扩大禁烟范围、严格处罚条款的同时,一些大型建筑物内的公共吸烟室不妨暂时保留,以此引导烟民到指定场所区域吸烟,并逐渐成为习惯。当这样的习惯成为自然的时候,就标志着我们的禁烟取得了实质性的成果。在此基础上,再向高标准看齐,也就是顺理成章、水到渠成的事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