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市长刘学普在做《重庆市统筹城乡户籍制度改革意见》的说明时表示,我市户籍制度改革将分为两个阶段进行:我市今明两年有条件解决好两类重点群体的户籍问题,共338.8万人;2012-2020年,进一步放宽城镇入户条件,力争每年转移80-90万人,到2020年新增城镇居民700万人。主城区聚集城镇居民1000万人。
据悉,我市户籍制度改革将按照有偿自愿,综合配套,分阶段推进、分群体实施、分区域布局。为充分保障农民利益和城镇承受能力,针对农村承包地、宅基地、林地“三件衣服”和城市就业、社保、住房、教育、医疗“五件衣服”,为农民转户进程设计了“三年过渡、3项保留、5项纳入”的完整政策体系。
黄奇帆在讲话中指出,解决农民工进城落户问题是中央下达的十大民生工程中的重中之重,此次改革是中国首次最大规模的户籍制度改革。只有让农民工与城市人口享有同等待遇,解决其子女教育问题,养老问题,杜绝农民工“生活在城市,养老在农村”的扭曲现状,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黄奇帆表示,实行城乡户籍制度改革有着相当积极的意义。从和谐社会的意义上,此举能让农民工和城市居民享有同等权益;农民工进城能够解决当前启动消费的问题,转变发展模式以拉动需求;可从根本上提升重庆农村乃至中国农村的劳动生产力;可以增强城乡资源要素的一体化,促进资源的流动;还可以给城市输入年轻血液,增强城市活力。
对此次改革制定的方案,黄奇帆要求相关工作人员多做实事,提到效率,争取在明年年底让338万农民工的户籍问题得以解决。在今后十年及时解决每年递增到城市发展的80到90万农民工户籍,力求到2020年累计解决1000万进城农民工户口;实行农村人口在主城工作五年可转,区县人口工作3年可转,镇级人口一年可转的政策分层、分街、分户转化农民工。他强调在城市的无业农民不具备落户资格,老年农民工可采用有价退出宅基地的方式付费换取养老保险制度。
政策解读:
符合转户群体共两类:
1、 有条件农民工及新生代约294.1万人,包括在主城区务工经商5年以上、在远郊区县城务工经商3年以上的农民工173.5万人,加上家庭成员共计225.6万人;农村籍大中专生66.7万人;农村退役士兵
2、 历史遗留问题约44.7万人。
主城区入户条件:
1、 在主城区务工经商5年以上;
2、 购买成套商品住房;
3、 投资兴办实业三年累计纳税10万元或一年纳税5万元以上。
预计到2020年,主城区城镇居民达到1000万人。
远郊31区县入户条件:
1、 在远郊31区县城务工经商3年以上;
2、 购买成套商品住房;
3、投资兴办实业三年累计纳税5万元或一年纳税2万元以上。
预计到2020年,区县城镇户籍人口达到600万人。
乡镇入户条件:
鼓励农村居民在乡镇聚居区居住,全面放开其他乡镇户籍准入条件,允许本市籍农村居民本着自愿原则,就进就地转为城镇居民。到2020年,使我市小城镇户籍人口达到300万人。
政策体系
3年过渡:对农村居民转户后承包地和宅基地的处置,设定了3年过渡期,允许专户居民3年内继续保留宅基地和承包地的使用权和收益权。
在过渡期内,转户居民享有自由选择权。可错位错时退出宅基地和承包地,既可全部退出,也可部分退出;既可保留收益权和经营权,也可保留收益权、流转经营权;既可个人转户,也可整户转户。
自愿退出宅基地使用权及农房,参照同时期区县征地政策对农村住房及其构附物给予一次性补偿,以及一次性给予宅基地使用权补偿及购房补助,今后征地时不再享有补偿权利。
对自愿退出承包地的,按照本轮土地承包期内剩余年限和同类土地的平均流转收益给予补偿。
3项保留:保留林地使用权、计划生育政策、农村各项补贴
农村集体林权已经确权到户,不要求退出,转户居民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流转或自主经营。
农转非人员在享受城镇居民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后5年内,继续执行原户籍地生育政策,享受农村计生奖励扶助及特别扶助政策。
农民目前享受的农村种粮直补、农机具补贴等于土地相结合的惠农政策,在农民自愿退出承包地经营权之前继续保留。
5项纳入:居民转户后就业、社保、住房、教育、医疗纳入城镇保障体系,实现转户进城后“五件衣服”一步到位,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权利。
凡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均可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
转户进城的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入读,享受与现有城镇学生的同等待遇,改变目前农民工子女只能在全市600多所指定学校就读的状况。
劳动年龄段的转户居民属于城镇就业服务和政策扶持范围,可享受免费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促进其在城市稳定就业;自主创业享受城镇创业扶持政策,就业困难人员享受“一对一”就业帮扶,以及公益性岗位的托底安置政策。
自愿退出宅基地使用权及农房的转户居民,可获相当于征地标准的住房及其构附着物补偿、宅基地使用权补偿及购房补助。此外,转户居民可申请城市公共租赁房,符合条件的纳入廉租房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