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丽水市统计局,2012年末,丽水市常住人口211.7万人,其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111.14万人,占总人口的52.5%(即城市化率);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100.56万人,占总人口的47.5%。与2011年末相比,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上升2个百分点。2012年,城市经济发展、经济开发区(园区)和中心镇建设发展加快以及行政区划调整等促进城镇人口集聚,城市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各县(市、区)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占比(即城市化率)比上年均有不同程度的提高,其中莲都区、云和县超过60%,达到68.4%和61.5%。除庆元县略高于上年水平外,其余县(市、区)均提高1个百分点以上,其中提高幅度超过全市水平的有松阳、缙云和青田三个县,最高的松阳县提高2.9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