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传播城市化专业知识为己任
2024年11月23日
星期六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破解“看病难、看病贵”的关键——对公立医院改革的思考
时间:2014-03-30 13:06:57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饶克勤 

  近年来,“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仍然让老百姓头疼。走进公立医院尤其是城市公立大医院,患者爆满,好似一个大型超市,医生每天要看几十甚至上百个门诊。2012年我国居民年均门诊超过5次、年住院率达13%,均高于同期美国的4.2人次、10.4%。可以说,与世界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公立医院的效率是非常高的,医务人员是非常辛苦的,其劳动价格也是非常便宜的。尽管如此,面对“看病难、看病贵”的难题,大家仍然要问,我们的公立医院怎么了?怎么办?

  公立医院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国际上,公立医院一般指政府举办、实现特定目标的非营利性医院,是确保医疗卫生服务可及性和公平性、保障国民健康的公共政策或制度安排的产物。而在我国,公立医院是按所有制形式来定义的,凡由政府、国有或集体企事业单位举办的医院统称为公立医院(见表1)。

  过去一个时期,我国公立医院的“公益性”和“非营利性”特征弱化,作为“公共政策或制度安排”存在明显不足,主要体现在:一是医疗资源配置失衡,过度集中在城市和大医院,医疗机构之间缺乏衔接和协调,没有建立起规范的就医流程和转诊制度,病人越来越集中到三级医院,基层医疗机构萎缩,合格医务人员缺乏;二是政府财政投入过低、补偿不到位、补助政策不落实,导致医院生存发展的资金来源主要依靠患者缴费,偏离非营利性轨道和社会公益目标;三是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格扭曲、药品价格严重虚高、过度医疗等问题,导致医患关系紧张;四是规制缺乏、监管不力,进一步加剧了上述矛盾。

  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进展

  针对公立医院存在的问题,自2009年以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和试点方案,进行了有益探索,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政策框架:改革措施不断细化。国家先后出台了《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关于印发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指导意见的通知》(卫医管发[2010]20号)、《关于印发2011年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1]10号)、《关于印发“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2]11号)、《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2]33号)等。

  路径选择:试点范围不断扩大。2010年国家选择17个城市开展公立医院改革试点,2012年又选择18个省311个县(市)开展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2014年县级试点增加到1000个,2015年全覆盖。

  城市试点工作:坚持“四个分开”。围绕“坚持公益性、调动积极性、惠及老百姓”的改革目标,推进“管办分开”,改革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推进“政事分开”,改革公立医院法人治理机制;推进“医药分开”,完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推进“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分开”,完善医疗机构分类管理制度。

  县级试点工作:力争实现大病不出县。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关键环节,以改革补偿机制和落实医院自主经营管理权为切入点,统筹推进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人事分配、价格机制、医保支付制度、采购机制、监管机制等改革,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县级医院运行机制,力争使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

  加快公立医院改革的政策建议

  公立医院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是世界性难题。从改革试点工作中我们可以看出,“水”还是比较深的,我们要对其艰巨性有充分认识,对其长期性有充分准备。

  创新体制机制,建立有序的医疗服务体系。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并存、多元化办医的格局,按照“社会共有、专业管理、政府监管”的策略创新体制机制,形成不同属性公立医院分类改革的思路,改革计划经济时期“国有政办”单一模式,探索“国有政办”“国有公营”“国有民营”和“民有民办”等多种实现形式(见表3)。明确不同层级医疗机构的职能定位,建立联合联动、分工协作的运行机制和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双向转诊的就医秩序,真正实现“小病在社区、大病在医院、康复回社区”。

  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建立可持续的补偿机制。可持续的补偿机制是公立医院实现公益性目标的关键。当前,破除“以药补医”机制要与完善政府补助政策、理顺医疗服务价格、提高医务人员劳动价格有机统一、配套推进。政府是公立医院的举办主体,更是公益性的责任主体。要合理界定政府举办公立医院的适宜比例,每县(区)至少办好1—2所真正体现政府责任的公益性医院。

  改革支付方式,建立科学的医疗支付制度。公立医院改革要与医保体系有效衔接和协同发展。支付制度是公立医院改革的关键环节,也是推动分级诊疗、影响医院和个人行为的最重要因素。在实现医保付费总额控制的同时,加快推进以按人头、按病种付费等为主要内涵的支付方式改革,科学确定付费标准,建立医保机构和医疗机构之间谈判协商机制和风险分担机制,加强医保机构对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督和制约。
  加强依法行政,建立规范的医疗监管体系。政府对公立医院监管的目的,一是实现政策目标,确保公立医院的可及性和公益性;二是强化管理机制,确保医疗服务中的质量、安全和绩效。要加快医疗卫生和基本健康权益方面的立法,通过法律、行政、财政、税收等手段加强监管。

  完善法人治理机制,建立现代医院管理体制。完善公立医院法人治理机制,就是要科学界定政府和公立医院在人事、资产、财务等方面的责权关系,建立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分工、相互制衡的权力运行机制。应建立健全公立医院理事会和监事会制度,探索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完善院长选拔任用制度,建立任期目标管理和问责机制;建立适应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做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同工同酬,重点向临床一线、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具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建立现代医院质量管理模式,重点规范医疗行为,保证医疗安全和服务质量,完善用药管理、处方审核制度,加大对异常、高额医疗费用的预警和分析。

  (作者为国务院医改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

相关新闻
友情链接:  国务院 住建部 自然资源部 发改委 卫健委 交通运输部 科技部 环保部 工信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开发银行 中国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 招商银行 兴业银行 新华社 中新社 搜狐焦点网 新浪乐居 搜房
中国风景园林网 清华大学 北京大学 人民大学 中国社会科学院 北京工业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北京林业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城市化网版权所有:北京地球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service@ciudsr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