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克强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保护历史文化和自然景观,避免千城一面。这再次引发了人们对城市历史文化传承保护的思考。
其实,我所接触的很多地方领导,并非没有文化理念,只是在他们眼里,无论是古城的再造,还是西方文明的引进,无非是一个大手笔开发的理念。所以,我们看到了无数个“泰晤士”“芙蓉小镇”“青砖故里”,浮光掠影地看过去,还真煞有介事。但真进到这些小区,会发现这些好听的名头下无非只是一个个因房地产开发项目而打造的概念。如果认为这样的形态能代表中国城市的历史文化,那真是走进了误区。
城镇文化历史的保留主要涉及两个方面:一是对传统建筑和社区的保护,二是对城市发展规律的尊重。对前者,人们已经有了基本的共识,特别是经历过城市建设大拆大迁的扭曲后,一些城市政府管理者逐渐认识到,保护文化历史很重要,至少有利于旅游业的发展。
但对如何尊重城市的发展规律,在建设中保护历史文化,不少城市管理者仍然缺乏清醒的认知。一位市委书记曾经对我说,要在他主政的城市建一个“东方达沃斯”。一问具体做法,就是要给房地产开发商和规划专家设定这个目标,让他们来操作。我告诉他,欧洲的古老城市都不是通过房地产开发来实现其城市形态的。富含历史文化的欧洲古代城市之所以延续到今天,与房屋主人在自己的土地上兴建、传承和保留历史记忆和文化特色有很大关系。正因为房屋主人对自己土地上的自有房屋经过长久的改造、修缮,才赋予了这些建筑以及这些建筑所在的城市那么深刻的历史印记。
城市的发展有其历史的延续性,它们是按照历史和经济的规律演进到今天的。在城市发展进程的诸多烙印中,一定不能缺少和城镇居民生活联系紧密的文化象征。只有房子是自己的,建筑历史才能延续,才会有个性化的遗留。如果是自己的房子或者先辈留下的祖产,房屋的修缮和改造就会根据自身实力进行,逐步添砖加瓦,形成富有个性色彩的建筑文化形态。房子之间进行的交易活动,则推动形成了古宅大小院落的区分,给现代人留下了参观旅游的去处。因为这些建筑的集合和群落的保留,我们才有申请世界文化遗产的自信。这些建筑群落绝不是开发商开发的产物,而是在每一个不同规模地块中所建房屋的高低错落的组合,这才是城市建设的历史,才是文化和文明延续保留的经济的基础和产权根源。
了解了城市发展的历史,知道了这些城市建筑的来龙去脉,再审视一下近些年我国城市建设和规划的历程,就会发现,我们正在远离再造文明和历史的基础。当城市被一个个开发商所主导,被一片片房地产小区所分割,乡愁其实早已经远去,所谓的山和水,只不过是开发商眼里赚钱的一番托词而已。随着土地依赖的发展模式越来越陷入困境以及一些城市房地产市场的盲目推动,城市历史文化保护的危机逐渐浮现,对此,我们早就该反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