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3年时间实现农村牧区常住人口养老医疗低保等社会保障全覆盖,内蒙古将逐步提高农村牧区基础养老金,将低保老人纳入高龄津贴补助范围,加快构建综合社会救助体系,逐步将医疗、教育、住房等专项救助政策延伸到支出型贫困家庭,并实现农村低保应保尽保,让广大农牧民生活更有保障。
目前,我区已经实现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截至2013年底,全区城乡居民参保780万人,参保率达到95.6%,待遇领取人数达到189.6万人。2007年我区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保险制度全面覆盖,2013年全区参合人数达到1261.5万人,参合率达到了97%。2006年我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全面建立。到2013年,全区月均保障农村牧区低保125.18万人,占全区农牧业人口的9.3%,高于全国平均水平3.2个百分点,保障标准排在全国前列。
为了实现全覆盖目标,有关部门正在加紧统计测算,着手筹集资金,制定符合我区实际的政策制度,更好地保障农村牧区群众的生活。
让广大农牧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冬日午后,阿拉善右旗巴丹吉林镇世纪家园小区里,几名老人正凑在一起聊天、下棋。“现在我们农村老人幸福多了。像我,每个月光养老金就能领330元,民政部门每个月还给100元的高龄津贴,政府还给一些退牧还草的补贴,日子好过着咧。”今年85岁的许明宗老人乐呵呵地说。听说政府又将农村牧区常住人口养老医疗低保等社会保障纳入了“十个全覆盖”,老人期盼着生活会变得更好。
一直以来,自治区各级党委、政府将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人民福祉作为重要工作内容,先后出台了一系列针对农村牧区居民的保障政策,建立了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为重点的社会保障体系。2011年我区率先将新型农村牧区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两项制度合并实施,建立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并于2012年实现了制度全覆盖。2007年我区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保险制度全面覆盖,2013年参合率达到97%。在推进覆盖的过程中,大幅提高了患者在各级定点医疗机构的住院就医报销比例,还实行了慢性病及特殊病种大额门诊医疗费用补偿制度,实行了重大疾病医疗保障制度,将21种重大疾病纳入了保障范围。2006年,我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全面建制。几年来,低保保障政策不断完善,保障标准不断提高。2013年,全区月均保障农村牧区低保125.18万人,占全区农牧业人口的9.3%,高于全国平均水平3.2个百分点,保障标准排在全国前列。
两项惠民政策,为农牧区老人安度晚年保驾护航
为了让广大农牧民晚年生活有保障,鼓励其积极参保缴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设置了100—1000元10个缴费档次,缴100元的政府给予补贴30元,每提高一个档次,政府补贴提高5元,最高补贴75元。提高基础养老金,达到每人每月60元,对年满70—79周岁、80周岁及以上的,分别加发10元、20元基础养老金。由政府为重度残疾人、城乡低保户、五保户按照100元的标准代缴养老保险费。为了保障特殊群体的利益,2012年出台政策,规定已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并符合领取待遇条件的低保、五保、优抚对象,可按月领取养老金,其享受的低保、五保、优抚待遇不变。
截至2013年底,全区城乡居民参保780万人,参保率达到95.6%,待遇领取人数达到189.6万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使群众公平地享有基本养老保险,增强了农村牧区居民的社会安全感,对解决城乡二元结构、拉动消费都具有重要意义。
据了解,我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月人均养老金为153元。“按照目前的物价水平,153元已经满足不了农村牧区老人的生活需求,所以提高基础养老金,是当前要解决的首要问题。”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王燕峰说。“提高了待遇,就能吸引更多人参保缴费,也有利于平衡城乡养老金的差距。”王燕峰说。
除了养老保险,我区低收入高龄老人还多了一重保障——高龄津贴。2011年自治区政府印发了《关于印发自治区80岁以上低收入老年人高龄津贴发放管理办法的通知》,标志着我区从省级层面建立了高龄津贴制度,成为继北京、上海、广东等省市后第15个建立高龄津贴制度的省区。2012年,自治区党委、政府把高龄津贴的管理发放工作纳入为群众办“十件实事”之一。截至目前,累计有63.4万高龄老人受益。
按照规定,80—100周岁和100周岁以上低收入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100元和300元高龄津贴,对有工资性收入和享受低保的老年人暂不发放。“多100元,就多一份保障,为实现农村牧区高龄津贴全覆盖,我们拟在农村牧区实行80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普惠制,将低保老人纳入高龄津贴补助范围。”自治区老龄办办公室主任哈斯说。
“为了实现全覆盖,我们将努力做好测算和资金筹集,协助制定符合实际的政策,更好地保障农村牧区老年人的生活。”自治区财政厅农保处副处长赵大军说。
低保、社会救助让农牧区百姓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经过多年的发展和完善,我区基本形成了以城乡低保、农村牧区五保为基础,专项救助为支撑,临时救助为辅助,覆盖城乡、项目多样、功能整合的社会救助体系框架。救助范围逐步扩大,资金投入逐年增多,有力促进了基本民生的改善和社会和谐稳定。2013年,全区农村牧区低保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分别达到年人均2962元和月人均181元,排在全国第8位和第5位。
为了完善制度和配套措施,自治区从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标准体系、规范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审核审批程序、执行公示制度等方面进行了严格规定,并明确了以城乡低保对象数量配备工作人员和工作经费的具体标准。为了准确认定低保对象,防止“富人吃低保”,还在全区推广开展了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目前40%地区已经建立了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开展了核对工作。
民政厅社会救助处处长刘国刚告诉记者,目前我区正在加快构建综合社会救助体系,逐步将医疗、教育、住房等专项救助政策延伸到因家庭成员重病、重度残疾、子女就学等原因造成的支出型贫困家庭,努力消除政策空白点,实现社会救助全覆盖。同时加大对城乡困难群众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的救助力度,努力提高其生活水平。还要使农村牧区低保保障标准稳增缓提,适当扩大低保范围,力争到2017年实现农村牧区按户施保和应保尽保。“全覆盖的目标就是要让农牧区老百姓求助有门,受助及时,生活有保障。”刘国刚说。
为了实现全覆盖的目标,民政厅正加强规范管理,从2014年起探索实施对农村牧区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工作。从救助申请、审核、审批等环节入手,完善制度措施,加大公示力度,从政策措施上保障农村牧区低保制度的公平和公正实施。自治区将定期派出由民政、财政、审计、监察等相关部门组成的工作组,加大对地方政策落实、资金管理、日常管理等方面的监督检查,确保中央和自治区的惠民政策得到有效落实。
阿拉善盟:农牧民养老保险参保率达99%
这几天,家住阿拉善经济开发区乌斯太镇的牧民陈有亮心情特别好,年满60周岁的他领到了第一笔养老金。老人激动地逢人便说:“我放了一辈子的牧,从来没有想到今天可以和城里人一样每月领到工资。党的政策好,我也跟着享了福!”
近年来,阿拉善盟在积极发展经济的同时,坚持民生优先导向,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覆盖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先后推行了农牧民养老保险政策、国家新型农村牧区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实现了起步早、覆盖广、待遇高、发放及时足额的目标。截至2013年末,该盟农牧民参保达4.6141万人,参保率达99%;月人均养老金331.6元,发放率达100%。
2004年,为加快城乡一体化步伐,保障退牧还草后老年农牧民基本生活,在国家、自治区尚未出台农牧民养老保险政策的情况下,阿拉善盟率先探索实施退牧还草等项目区农牧民养老保险试点,先后出台了《退牧还草退牧户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办法》、《失地农牧民养老保险办法》等,在当地建立了农牧区转移务工人员和失地农牧民补充养老保险制度。2009年,推行了国家新型农村牧区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拿出专项资金对基础养老金、缴费补贴等进行补助,使农牧民养老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2012年扩大了农牧民养老保险参保范围,推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一体化,出台了《阿拉善盟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增加了个人缴费档次,提高了农牧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和个人缴费补贴。建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职能部门分工和工作职责,实现了农牧民养老保险从“要我保”到“我要保”的实质性的转变,实现了“应保尽保”。
翁牛特旗:三榜公示把低保资金花在刀刃上
新春时节,赤峰市翁牛特旗东门外村年味正浓,鞭炮炸响后的硫磺味满街弥漫。杨存荣正在自家的小院里晒太阳,“去年我家领到了3500多元的低保金,有了这笔钱,买油盐酱醋,吃点零药都够了!”几年前,老杨患脑血栓落下了后遗症,两条腿动不了。妻子外出做护工,每月也只有650元的收入。自从他家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后,杨存荣的生活开始有了转机。
去年在翁牛特旗,2.78万名像杨存荣一样的农村牧区低保对象,平均每人都得到1700元的低保金。“翁旗的低保补助标准,每年都在以12%的速度增长!”旗民政局副局长刘子和说,每年旗财政都要拿出1600多万元的资金来发放低保金,这对于年财政收入只有4.6亿元的翁牛特旗来说,是一笔不小的民生支出。
如何把有限的资金花在刀刃上?旗里实行三榜公示制度,让低保审核发放工作晒在阳光之下。所谓三榜公示,是指村组研究确定的低保对象名单在村务公开栏公示;乡镇经审核确认后第二次公示;旗民政局经审查无人情保、关系保等现象后,最后一次将低保户的姓名、收入、家庭人口、补助标准等情况进行公示。三榜公示无异议后,低保户才能拿到一卡通,按时领取低保金。村党支部书记李才说:“过去村民总怀疑村干部以权谋私、优亲厚友,这三张榜一贴出去,百姓的疑虑全消!”
通过这样严格的审查和公示,去年全旗共有221名低保户退出了低保,5580万元低保资金发放到了真正需要救助的农牧民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