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2月26日电 (记者孙秀艳)京津冀地区遭遇持续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是否发挥作用?23日至24日,环境保护部派出督查组对河北省石家庄、邯郸、保定、唐山、廊坊、邢台的应急预案启动、执行情况进行了督查。
督查发现,河北省及各市政府高度重视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相关部门迅速行动,但仍有部分措施未执行到位,主要问题有:
一是部分工业企业未按应急预案要求停产、限产。如石家庄市应急预案预计工业企业停产、限产将影响供电负荷60万千瓦,但实际供电负荷降低在10万—20万千瓦之间,停产、限产落实情况与预计有差距。保定市大唐保定热电厂的实际限产量未达到预案要求。唐山市河北鑫达钢铁有限公司、唐山泓泰水泥有限公司未履行停产、限(减)产承诺,唐山泓泰水泥有限公司还存在氮氧化物超标排放、弄虚作假的问题;河北鑫达钢铁有限公司多台烧结机烟气未经处理直排。
二是小型燃煤锅炉停运落实不到位。如邯郸市未落实关停主城区及周边20蒸吨以下燃煤工业锅炉的减排措施。邢台市二级应急预案响应区域内大多数工业企业、浴池、餐馆等企业的20蒸吨以下燃煤工业锅炉未落实停产要求。
三是城乡扬尘污染控制不力。如石家庄市国瑞城三期等工地未苫盖。廊坊市部分工地防尘网脱落且土堆裸露。保定市涞水县永阳镇冀东水泥涞水公司南从西村数十家已停产的灰粉厂及周边场地集灰较多,易形成二次扬尘。唐山市迁安市沙河驿镇102国道旁多处物料、渣土未苫盖;102国道迁安段、丰润区林荫路扬尘污染严重;唐山泓泰水泥有限公司厂门对面大规模露天物料堆场未苫盖且未建设防风抑尘网和喷淋抑尘设施。邢台市个别县区仍然存在施工场地未停止建设、渣土清运车辆违规行驶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