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发布: 一、与上月相比,70个大中城市中,价格下降的城市有6个,持平的城市有2个,上涨的城市有62个。环比价格变动中,最高涨幅为1.2%,最低为下降1.5%。二、与去年同月相比,70个大中城市中,价格下降的城市有1个,上涨的城市有69个。1月份,同比价格变动中,最高涨幅为20.9%,最低为下降4.3%。(2月24日中国网)
乍暖还寒的这个春天,房地产市场无疑已经成为舆论舌尖上的充分谈资。看空的,看涨的,各持己见,甚至充满了火药味的相互攻击。业内的,业外的,专业的,业余的,都在事关经济,事关民生的房地产问题上打开了话匣子。房价的拐点会不会依然是一个传说?房价里到底有没有传说的泡沫?地产经济会不会危机金融行业?这一切的未知对老百姓的生活影响有多远?公众当然期待着官方的某种权威发布,以正视听,以释其惑。
国家统计局发布,1月69城市新房价格同比上涨。这则消息无疑是这个市场需要的,而且是最高规格的权威发布。然而,这个消息对于社会大众来说,无疑会曾加又一次的社会盲从。等待、观望的市场情绪,期待房价下落后再置业的人们,也将会再这个消息里,扼腕痛惜。房价的永远上涨,再次给期盼所谓拐点的公众,浇了一盆凉水。
房价上涨的数据没有错,但却充满了“信息不对称”的蕴含。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房价上涨报告,只是房地产市场的一个则面,忽略了另一个真实-------商品房成交量。众所周知,一个有价无市的市场是有极具危害性的。如此以点带面的去证明一个市场,左右一个市场,显然有失公允,更是对社会不负责任。自然,如此宏观数据的发布就会误国误民,根本谈不上政策制定的“指导方针”和合理规划的可靠依据。
同样是一月份的房产数据,中指院却给出了一个别样的答案。报告指出:北上广深四大一线城市在内的43个主要城市住宅市场交易情况的监测发现,超过九成城市楼市成交量环比下跌, 部分城市甚至出现“腰斩”现象。具体来看,43个城市中蚌埠下跌幅度最大,为56.78%;其次是大连,下跌53.11%。此外深圳降幅为44.4%;北京为36.8%;上海为30.65%。成交量上涨的城市中,厦门涨幅最大,为1919.78%;其次是南昌,环比上涨473.82%。这两个数据不打架,只是鲜明的给出了房地产市场的一个事实,房地产市场至少在马年的一月份是有价无市的。
讨论我国房价,已经不是涨与落的问题,而应该真实的看到泡沫经济的危害。国家统计局一头热的房价上涨报告,罔顾了太多事实。房价泡沫的危害在我国温州等城市已经发生,而且诸多的“鬼城”也在显山露水,一味强调报表上的房价数据上涨,只能是皮之不存毛将焉附的空谈。从房产成交量指数看,投资性购房需求逐渐萎缩,刚需又不足,完全无法消化过剩的供应。如此颓势势必影响部分项目因资金链断裂而带来危机,如果这种现象频发,则会造成整个城市的楼市危机。
《青岛财经日报》指出,热点城市住宅市场有逐步沦为少数人“自弹自唱”的危险。即使是进行国际比较,北京、上海等住宅价格也已经与国际大都市比肩,但住户收入状况差距很大,风险状况不言而喻。盲目把城市“大饼”摊大,而没有实体产业支撑,最终也难免会陷入后继乏力的境地。实事求是的说,一劳永逸的土地财政的好日子应该到头了,盲目的嘤嘤着房价的连年上涨,结果只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