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村并点”在全国不少地区都在开展,但有记者在豫、赣、皖等多个省市调研时发现,成效有喜有忧:一些地方通过转移就业、土地流转,成功实现了农民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转变;但也有些地方在缺乏产业支撑的情况下,盲目开建新型农村社区,导致农民上了楼却留不下来,或者干脆拒绝上楼,最终形成农村的“二次空心化”现象,亟待引起重视。
城镇化是历史发展的必然,我国当前的城镇化率还偏低,城镇化的前途是广阔的。但是,推动城镇化,不能脱离现实,不能着眼于样板工程、房屋建设。不是让农民都住进了社区,农民就变成了市民。“撤村并点”涉及到基层组织转型、集体土地处置、集体资产处理、集体房产和村民住宅处理、农转非、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社保等方方面面的问题,更关键的是,有没有解决农民上楼后的收入增长问题?
对于农民来说,上楼以后的生活习惯改变是次要的,城镇生活习惯可以培养,但收入增长的问题如果不能得到有效解决,那洗脚上楼必然难有好的效果。一些新社区建成多年,可愿意上楼的农民少之又少,形成老村拆不掉、新居无人住的局面,一经调查,十之八九与收入增长机制未解决有关。相反,河南省规模最大的省级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试点滑县锦和新城,却因为解决了农民就业问题和收入分配问题,成功使当地农民实现了转型。解决的关键在于将产业集聚区和社会建设相互捆绑,一方面解决农民以往因分散居住而较难实现的基本公共服务,另一方面通过多行业、多渠道的就业,使农民纯收入大幅提升。解决了收入增长,也就找到了解决农民洗脚上楼问题的抓手。
但是,锦和新城的成功经验能不能被复制?这就要考虑各地对“撤村并点”之后的新增可用土地的处置问题。如果这部分土地得到有效利用,且建立一套符合农民集体利益的收入分配机制和农民就近就业机制,则复制锦和新城的经验是有可能的;但如果地方上基于土地财政的角度出发,把这部分新增可用土地的利益用于其他方面,农民无法分享土地增值所带来的收益,那么,农民自然会选择用脚投票,拒绝上楼。拒绝上楼不意味着农民不愿意上楼,而是不愿意缺乏保障来上楼。如果上楼所带来的收益超过原有居住模式,“经济人理性”的规律一样会在农民阶层发生作用,农民也会打算盘。
城镇化的核心是人的城镇化。让农民搬进城镇社区集中居住,必须因地制宜,不能强制撤村、强制并点,既要尊重农民意愿,也要建立公开合理的财富分配机制,更应帮助农民提升生存与发展技能。不能盲目地为了城镇化而“撤村并点”,不能搞城镇化的形象工程,而忘记城镇化的本质。在多年来城乡二元格局的背景下,服务好农民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要学会动脑筋、让利益、知民情、懂民意。只有为农民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品,提升农民的市场竞争本领,既增加农民的实际收入,又满足农民的精神文化需求,城镇化才能有的放矢,层层推进,让农民实现幸福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