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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美丽乡村建设今年重点提升改造362个
时间:2014-02-20 10:20:20  来源:燕赵晚报  

  昨天上午,石市召开农村工作会议,认真贯彻中央和全省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石市“三农”工作。省委常委、石家庄市委书记孙瑞彬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把“三农”工作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坚持以“四化同步”发展的理念,统筹推进“三农”工作,推动石市农村早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

  孙瑞彬指出,要进一步做好“三农”工作,努力建设“强、美、富”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推动石市农村早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孙瑞彬强调,要贯彻“四化同步”发展的理念,着力解决好“三农”工作面临的一系列重大问题。一是扎实推进农村各项改革。二是努力打造农业强市。三是促进农民增收。四是扎实推进农村面貌改造提升。五是搞活农村金融。六是加强农村社会管理。

  孙瑞彬要求,要加强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坚决把农村改革发展的任务落到实处。各级党委、政府要把“三农”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做推动“三农”工作的行家里手,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强化政策支持,积极探索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有效实现途径和形式,拓宽支持“三农”的投融资渠道,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不断提高农村公共服务水平。要夯实基层组织,切实抓好以党组织为核心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增强村“两委”班子和农村干部为老百姓办实事的本领。各级干部要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大力加强作风建设,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在“三农”一线克服“四风”问题,努力为群众做实事、办好事,让广大农民充分享受农村改革发展的成果。

  市长王亮对全市农业农村工作进行全面部署,他指出,今年全市农业农村工作要以“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和谐”为目标,突出抓好现代农业、农村改革、生态建设、民生改善、扶贫开发“五大重点”。一是全面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二是稳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三是全力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四是大力发展农村社会事业;五是全力打好扶贫开发攻坚战。

  市委副书记司存喜部署了农村面貌改造提升工作。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晓军宣读有关表彰决定。市委常委、农工委书记张树志主持会议。市领导李锡海、张维德出席会议。

  会议采取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市设主会场和一个分会场,各县(市)、矿区、正定新区设分会场。市农村工作(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和农村面貌改造提升工作(基层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市直部门驻村工作组部分成员;市内五区和高新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农业系统有关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会议。(记者张瑞谦)

  解读

  今年,每个县最少注册5个家庭农场

  石家庄市日前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的意见》指出,力争到2017年,全市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工作基本完成,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体系基本健全,土地流转规范有序,法人农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全面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初步构建起城乡一体发展的新格局。2014年,将重点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乡政府所在地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开展产权交易市场体系建设试点和农村集体产权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培育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探索法人农业组织建设的有效形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力争年内每个乡(镇)完成1-2个村庄的承包土地和宅基地确权登记试点工作。

  关键词:新型农业

  市、县两级设立粮食高产项目补助资金

  全面实施粮食生产核心保护区规划,核心区内不得发展非粮产业。鼓励在粮食生产核心区创建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推广应用先进技术。市、县两级设立粮食高产项目补助资金,对各县(市)在核心区内建设高产千亩方和万亩片、开展基础建设、推广应用先进技术给予支持。

  今年每个县最少注册5个家庭农场

  鼓励发展法人农业,加快培育农业公司、农民合作组织、产业化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和种粮大户等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引导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支持各类工商企业投资农业,兴办创办农业公司,开发建设现代农业园区。2014年,每个农村县(市)争取新培育1-2个农业公司,注册5个以上家庭农场。

  培育君乐宝、双鸽成行业领军企业

  鼓励龙头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收购、控股等方式组建农业企业集团,加快培育君乐宝、双鸽等龙头企业发展成为行业领军企业。允许符合条件的龙头企业上市融资,发行债券,建设原料基地、开展技术研发、培育市场品牌。探索奶牛牧场养殖新方式,重振省会奶业。

  鼓励核桃、大枣等特色产业规模发展

  大力支持设施蔬菜、畜禽养殖、优质果品等特色基地建设,鼓励发展标准化示范园区。加快建设山区特色农业,鼓励核桃、大枣等特色产业规模发展,对“一县一特”、“一乡一业”和“一村一品”项目,给予一定支持。2014年,力争设施蔬菜播种面积达到126万亩,新建标准化示范养殖场100个,建成10个管理技术先进、经济效益好的现代果业示范园区。

  农业园区要满足市民休闲游乐需求

  鼓励工商和其他社会资本围绕中东西三大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布局,投入“一河两岸三组团”区域,建设农业园区,努力打造以生态、安全、优质、高效、休闲游乐为主要特征,一、三产业相结合的中部现代都市农业产业群。到2017年,全市力争建成30个以上产业特色突出、功能完备的现代都市农业示范园区,在满足市民休闲游乐需求的同时,提升现代农业建设水平。

  加快农田水利建设,提高农机补贴

  全市土地出让纯收益的10%用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支持推广应用低压管道、滴灌、微灌、渠道防渗等节水灌溉技术。深入实施封山育林、太行山绿化、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严格农业生态安全监测与保护。落实国家大中型农机具购机补贴政策,逐步提高购机补贴标准。

  建设农产品直供基地

  推进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与城镇超市、学校、企业、宾馆饭店直接对接,建设农产品直供基地。推进供销社体制改革,努力把供销合作社打造成为农民生产生活服务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

  关键词:城乡一体

  城镇化建设要市场化运作

  探索建立市场化运作方式开展城镇化建设,支持组团县(市)组建国有独资运营公司,承担市场运作主体功能,直接组织房屋征收和回迁房项目的融资、建设,促进新型城镇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土地、资金、房屋拆迁等政策体系,推进县城、9个新市镇和重点镇基础设施建设,力争到2017年全市新型城镇化建设在重点区域实现率先突破。

  鼓励引导城市工商企业向农村转移

  鼓励引导城市工商企业向农村转移、各类资本向农村投入,支持城市工商企业到农村建设农副产品生产基地,并依托其技术、研发、资本等优势,集聚农村土地、人力和自然资源,实现城乡产业互动融合。支持农业公司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城镇设立农产品直销网点。探索建立工商企业租赁农户承包耕地、林地准入和监管制度。

  支持大中专毕业生到农村创业发展

  落实农民创业扶持政策,对自主创业的农民,在贷款发放、税费减免、工商登记、技术服务、信息咨询等方面给予支持,参加县级以上劳动就业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培训,免收或减收培训费用。探索建立支持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到农村创业发展的政策,加快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支持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吸纳当地农民就业,对招收已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户达到一定比例的,市财政给予一定补助。

  让进城务工人员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待遇

  全面放开县(市)城及建制镇落户限制,实行以身份证代码为唯一标识的人口登记制度。健全进城落户农民纳入城镇住房和社会保障体系,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进城务工人员在就业创业、劳动报酬、子女就学、公共医疗等方面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待遇。

  加快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

  加快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年内选择一批群众有意愿、村庄有条件、村“两委”班子有积极性的行政村,开展中心村示范创建工作。充分利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开展联村并建工作。结合殡葬改革,支持以乡镇辖区为单位开展联建公共纪念设施,对共建的公共纪念设施,给予一定建设用地指标支持和资金补助。力争4年内全市建成10个以上标准较高、宜居宜业的新型农村社区典型。

  严禁有害污水向地下回灌

  鼓励推广应用新型肥料、高效低毒农药和可降解农膜等新型农业投入品,严格管制乱用、滥用农业投入品。加快畜禽养殖场污水、粪便处理设施建设。严禁有害污水向地下回灌,防止地下水源污染。在全市农村全面推广优质低硫型煤、环保采暖炉和液化气等治理方式,探索实践集中使用沼气和秸秆气化技术。2014年力争完成主城区和组团县(市)900个村、43万户农村居民的燃煤污染治理任务,并逐步向其他县(市)农村推进。

  试点宅基地流转推进资产确权

  关键词:土地改革

  推广宅基地流转、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

  在落实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的基础上,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按照能放则放原则,加快研究制定不同类型农村土地的管理办法,有序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探索农村宅基地流转、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以及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2014年在鹿泉、正定、栾城、藁城和市内各区已完成农村产权确权登记的乡村,开展宅基地流转、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取得经验后,逐步向全市推广。

  自愿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有补偿

  在坚持和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前提下,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允许承包地的经营权向金融机构抵押融资。鼓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在不改变土地用途前提下,向法人农业公司、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流转。探索建立工商企业流转农业用地风险保障金制度,严禁农用地非农化。自2014年起,市、县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收储基金和流转奖励资金,市级对流转期限5年以上、流转面积200亩以上,县级对流转期限5年以上、流转面积100亩以上的规模经营主体给予奖补。建立农民自愿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补偿机制,对申请自愿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批准后予以补偿。农户自愿退出的承包土地,由集体经济组织出资收储或流转经营。

  创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平台

  加快建立完善由市、县、乡、村四级组织构成的土地流转交易服务平台,市、县两级设立交易服务大厅。乡镇设立土地流转服务站,村级土地流转工作纳入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委员会职责范围,负责土地流转信息的采集、发布、合同签订等工作,为承包土地的流出和流入双方主体提供便捷服务。力争两年内健全全市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网络。

  允许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

  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用于工业、商业、旅游业、服务业建设,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制定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收益分配使用管理办法,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办法,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允许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中节余的建设用地指标在县域内使用,增减挂钩形成的土地收益全部返还农村,用于支持农业农村发展和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

  自愿放弃宅基地要给予相应经济补偿

  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试点工作。加强农村房屋产权流转管理,探索城乡房屋同证、同权的有效途径。建立农民宅基地有偿退出机制,对自愿放弃宅基地的农户,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鼓励有条件的村庄统一规划建设农村社区,节约村庄用地。

  关键词:产权登记

  推进农村资产确权登记

  全面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小型水利工程产权的确权登记,核发相应的权益证书。因地制宜采取确权确地或确权确股不确地等不同方式,积极稳妥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确权登记。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积极推进林权配套制度改革,凡已明晰产权、完成登记发证的林地、林木,可依法继承和抵押贷款,在依法、自愿、有偿,不改变用途前提下,可采取转包、出租、转让、互换、入股等方式流转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加快建立较为完善的集体土地范围内农民住房登记制度。

  鼓励社会资产评估机构参与农村资产评估

  加快研究制定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林地承包权、林木所有权,以及农作物、农业机械、生产加工设备等所有权的资产评估办法,鼓励有资质的社会资产评估机构参与农村资产评估。探索成立县级农村集体土地、主要农作物、农业机械等行业资产评估专家委员会,统筹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资产评估工作。

  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

  推进县级农村综合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房屋所有权等纳入产权交易市场范围。完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建立流转规则和操作流程,健全监督制约和责任追究机制,妥善解决好农村产权流转中出现的问题。推进城乡一体的产权交易市场门户网站和产权交易平台建设,逐步实现申请报名、网上挂牌、在线竞拍、中标公示等全流程在线交易。

  开展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制改造

  赋予农民对落实到户的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权利。鼓励城中村、城郊村、产业园区内村庄,以及具备条件村庄,因地制宜开展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制改造,改造后建立的农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按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登记,成立的集体公司制企业按《公司法》规定注册登记。对“一河两岸三组团”范围内完成集体产权股份合作制改造的村(社区),市财政给予一定资金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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